确认公证遗嘱无效起诉状范本

发布时间:2019-08-05 13:15:15


  很多老人在生前都会订立好遗嘱,为了确保遗嘱的效力,会去办理公证,增强遗嘱的效力,那么无效遗嘱的情形包括哪些?无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确认公证遗嘱无效起诉状应该怎么写?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并提供一份确认公证遗嘱无效起诉状范本,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无效遗嘱的情形

  1、将夫妻共同财产与遗产混为一谈

  《继承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实践中,多有夫妻一方在订立遗嘱时,将夫妻共同财产作为全部遗产进行处分,导致遗嘱无效。

  2、见证人身份和人数不符合规定

  公民订立的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和以录音形式订立的遗嘱,都需要见证人在场证明。《继承法》规定见证人不得为继承人、受遗赠人或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且人数应在两人以上。但在有些案件中,经常出现被继承人亲属作为见证人的情况。一些见证机构不能正确履行职责,曾发生见证所仅委派一人对遗嘱进行见证的情形。

  3、口头遗嘱的失效

  《继承法》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但在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实践中,当事人往往在危急情况解除后忽略补立遗嘱,或错误认定"危急情况",随意订立口头遗嘱。

  4、遗漏继承人

  《继承法》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但在实践中,遗嘱人在订立遗嘱时,常遗漏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未保留其必要的遗产份额。

  二、无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

  公证遗嘱需要经公证机关办理才具有法律效力,其他方式的遗嘱并非必须要公证才具有法律效力。只要遗嘱的内容不违反现行法律法规,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订立方式符合《继承法》相关规定,就是合法有效的。

  《继承法》第十七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三、确认公证遗嘱无效起诉状范本

  原告:姓名XX,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XX,身份证号XXXX,家庭住址,联系电话:XXXX,工作单位XXXX.

  法定代理人:姓名XX,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XX,身份证号XXXX,家庭住址,系原告方的父亲(母亲),联系电话XXXX,工作单位XXXX.

  被告:姓名XX,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XX,身份证号XXXX,家庭住址,联系电话:XXXX,工作单位XXXX.

  诉讼请求:

  事实及理由: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1、

  2、证人XXX、XXX.XX市XX区展览馆路119楼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方XX、方XX、方XX、方XX

  XX年X月X日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确认公证遗嘱无效起诉状范本”等相关法律知识。遗嘱公证可以增强遗嘱的效力,也会出现无效的情形,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定。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