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一男子热心帮忙被摔伤 法院判求助者赔16万

发布时间:2019-08-18 00:09:15


法律百事通4008805008获悉 近日,执行法官将16万元执行款交到因热心帮忙被摔伤、至今仍瘫痪在床的张晓东手中时,张晓东激动万分,。

  时间回溯到2006年2月24日下午5时许,南阳市齿轮厂职工苏某下班后发现钥匙忘在家里,就喊来相识不久的张晓东一起到家中帮忙取钥匙。热心的张晓东找来晾衣服的电线绳系在腰间,从三楼楼顶沿外墙向下。不料在下楼过程中,电线绳突然断落,张晓东重重地摔倒楼下。

  经诊断,张晓东腰椎暴裂骨折并骨髓损伤,双下肢软瘫,左踝关节骨折。后经多家医院手术治疗,仍瘫痪不能行走,经法医鉴定,构成二级伤残。后来,双方因赔偿问题引起纠纷,。。。

二审认为,在事件发生过程中,上诉人张晓东作为成年人,对其自身行为危险性的认识严重不足,贸然行事,存在明显过错,其应负事件的主要责任。被上诉人苏某自己的钥匙忘在室内,找张晓东帮忙,本应采取恰当的方法措施,却疏忽大意支持帮助张晓东从楼顶沿外墙向下攀爬,虽然用电线系在腰间,但却未起到保险作用,对张晓东的伤害,也存在过错,应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赔偿责任。原审以原被告之间按6:4的责任划分并无不妥。

  经重新计算,被上诉人应承担上诉人各项损失的40%即148942元。上诉人因伤致残,精神上承受一定的痛苦,结合双方在事件中的过错程度和本案实际情况,本院酌情支持其精神抚慰金10000元。遂判决苏某支付张晓东各项损失158942元。鉴于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的实际支付能力,诉讼费免于交纳。

  判决书生效后,被告苏某没有按时履行判决书判定的义务。无奈之下,。,经过大量的工作,最终说服苏某交纳了165296元赔偿款。

  考虑申请执行人行动不便,亟需用钱,,将16万余元的保命钱送到张晓东手中,并鼓励他振作起来,增强生活的信心。张晓东手捧现金,连连道谢,。(法律百事通4008805008热线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