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定方式判决一起血亲关系纠纷案

发布时间:2019-08-16 09:20:15


,,依法以推定方式判决原告原某与其女儿为非血亲关系。

  推荐阅读:

  变更抚养权协议书

  离婚时的子女抚养权问题

  据了解,原某(男方)与吴某(女方)于1998年8月登记结婚,婚后不久便生下女儿吴某某(随母姓)。然而原某一直怀疑女儿并非自己亲生,夫妇双方为此经常争吵,不久双方协议离婚,女儿由女方抚养,抚养费亦由女方独自承担。一年半后,原某另行组建家庭,但这种不明不白的父女关系一直困扰着原某,。

  吴某在答辩中反驳了原某非血亲关系的说法,但既不到庭参加诉讼,又拒绝提供女儿及自己的血液样本进行亲子鉴定。据此,,应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依法推定男方的主张成立,原某不承担和履行我国婚姻法规定的为人之父的责任和义务。

  宣判后,双方均没有上诉。

  法律链接: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

  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