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买房 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发布时间:2019-08-13 17:26:15


  导读:7月20日,起诉要求离婚,并要求妻子归还价值6万多元的彩礼。这距离他们登记结婚仅过了四个月,而且婚礼尚未举行。28岁的莉莉是银川市一所中学的老师,80后的她是家中的独生女。她说,当初丈夫张某追求她时,是第一个向她求婚的,尽管认识仅有1个月,但这让她很感动。当时张某给了她6万元彩礼,并购买了金戒指项链等。后来,经过更多的接触,她觉得双方性格并不合适。如今闹到这一步,她也很痛苦。

  问题一:莉莉这6万元能作为婚后财产保留吗?金戒指等是否需要退还男方?

  答:婚姻法解释中有规定,对于结婚时间不长的,男方经济困难的,收的彩礼可以酌情退还。莉莉收的这6万元彩礼男方有权要求退还,首饰一般算作赠与,可以不要求女方退还。

  问题二:现在儿女结婚,父母掏钱买房都司空见惯。一旦夫妻感情破裂,房产该如何分割呢?哪种情况算夫妻共同财产?

  答:婚前买的房子属个人财产,谁的财产归谁;婚后(以领取结婚证的时间为准)买的房子为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属共同财产,离婚时可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没有领取结婚证的,法律规为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财产问题比照领了结婚证的处理。

  问题三:莉莉问如果两人离婚,丈夫答应把房子给我,那我办理房产证还用走买卖的途径吗?

  答:,不需要买卖合同过户。

  小编提醒莉莉的故事,让我想起网上流行的“我的离婚计算器”,它算的不是普通数字,而是离婚的收益和损失。这离婚,分的可不光是感情,还要涉及财产分割、诉讼费用、律师费用、抚养费、误工费用,还包括再婚的成本等。算完,你会发现,离婚是个伤不起的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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