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不得以父母再婚为理由拒绝赡养

发布时间:2019-08-29 23:54:15


  子女不得以父母再婚为理由拒绝赡养

  丧偶的老人有追求婚姻幸福的权利,因此我国《婚姻法》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均明确赋予他们享有再婚权,子女不得干涉和阻挠。子女认为老年父母再婚丢脸是封建思想在作怪,拒绝赡养生活困难的父母,不仅不孝更是违法。按法律规定,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其婚姻关系的变更而消除。如果再婚老人的子女以老人再婚将不再承担老人的赡养费,起诉,要求中年女履行赡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