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权变更管辖的规定

发布时间:2019-08-29 16:46:15


  如果没有抚养权的一方认为另一方已经不适合继续抚养孩子的,,起诉讼,我国《民事诉讼法,那么抚养权变更管辖的规定是怎样的呢?接下来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抚养权变更管辖的规定

,并且不服指定监护或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

  根据我国民诉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最高院民诉意见第10条规定:“不服指定监护或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

  二、变更抚养权的条件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5、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

  三、变更抚养权案件的诉讼流程

  1、;

  2、;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综上所述,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提起诉讼时需要提交起诉状以及相关的资料。希望大家通过阅读以后可以更加了解“抚养权变更管辖的规定”的内容。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小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