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女应如何准正

发布时间:2019-08-16 15:59:15


  一般来说,未婚生子的情侣在补办结婚手续后,他们的非婚生子女即准正了。可是对于婚外情而出生的子女,那在这样的情况下非婚生子女又该如何准正?下文小编为您详细介绍,非婚生子女应如何准正。

  1、非婚生子女的准正有两种形式。

  一是因生父母结婚而准正。

  指因生父母结婚而准正。

  婚姻准正又可分为两种情况:

  (1仅以生父母结婚为准正的要件

  如,德国民法典1719条规定:“生父同生母结婚者,非婚生子女成为婚生子女。”比利时的民法典、秘鲁的家庭法、我国台湾地区的亲属法等,都有相似的规定。

  (2)以生父母结婚和认领为准正的双重要件

  如日本民法典789条规定:“经父认领的子女,因其父母结婚而取得婚生子女的身份。”“婚姻中的父母认领的子女,自认领之时起,取得婚生子女的身份。”瑞士、法国的民法典,也都采用此种制度。

  我国婚姻法对非婚生子女的准正未作规定,但是在司法实践中,生父母在子女出生后补办结婚登记的,该子女便可视同于婚生子女。

 

  法官宣告准正是指男女订立婚约后,因一方死亡或有婚姻障碍存在,使婚姻不能实现时,可依婚约一方当事人或子女的请求,。

  2、准正必须具备以下要件。

  (1)须有血缘上的非婚生父母子女关系

  (2)须有生父母的婚姻或司法宣告;

  3、关于准正的效力问题。

,有的则规定有溯及力,自子女出生之日起发生婚生效力。

  4、关于非婚生子女的准正。

  我国目前尚无明确的法律规定,尽管我国婚姻法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法律地位完全相同,但在实践中,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在现实生活中的区别还是存在的,两者在亲子关系的确定方法上也会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