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法院调解的流程

发布时间:2019-08-17 22:23:15


  并不是所有人都能结婚后白头偕老的。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仿佛只是童话里出现的幸福结局。或许会因为脾气都不合,或者是其他一些矛盾的激化,都可能会导致夫妻之间的离婚。总不能痛苦的过一生吧。下面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离婚诉讼调解的流程

  一、

  (1)调解动员阶段。即审判人员向双方当事人讲解有关的法律规定,针对当事人的认识水平和当事人态度进行教育疏导,动员双方通过协商解决纠纷。

  (2)协商调停阶段。双方当事人交换意见,审判人员或协助调解的人员居间调停。

  (3)调解结束阶段。当事人就离婚或不离婚达成协议(达成离婚协议的还必须在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和子女的抚养义务的分担问题等方面同时达成协议),审判人员将协议的内容如实记入笔录,经双方当事人认可后签字盖章,调解即告成立。在调解未能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审判人员应当根据具体情况作出不同的处理:一是如果是开庭调解不成的,审判人员在宣布调解结束的同时,应当告知人下次调解的时间或下次审判的时间。二是如果是开庭审判中经调解仍达不成协议的,审判人员则可以宣布调解结束,直接理入下一个审判阶段,审判人员还可以当庭宣判,或者是告知当事人宣判的具体时间。

  二、复杂离婚案件

  复杂的离婚案件,是指审判人员在调解前对原、被告是否符合法定离婚条件难于一时作出判断的案件。对这种离婚案件的调解分为:

  (1)进行以夫妻和好为内容的调解。如果经过调解动员、协商调停两个阶段后,当事人双方仍不能调解和好,并且审判人员在以夫妻和好为内容的调解过程中,发现原、被告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符合法定的离婚标准,应当准予离婚。

  (2)审判人员接下来应开始进行以离婚为内容的调解,再重新按调解动员、协商调停。结束调解的步骤依次进行。

  三、离婚诉讼外调解一般有三种结果

  (1)双方和好,继续生活;

  (2)经过调解,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当事人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3)调解无效,双方未能就离婚及相关问题达成协议,。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的相关内容。虽然有些国家是不允许离婚的,例如爱尔兰。所以他们生怕一失足成千古恨,形成了爱尔兰晚婚晚育的情况。但是我们国家是允许离婚的,不合适自然就要分开,不然留着过年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