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调解书生效后不执行的后果

发布时间:2019-08-17 10:23:15


  法律有一个特别重要的属性就是强制性,对于法律的判决是需要无条件的进行服从的,如果不执行相关的法律判决,是会有相应的法律后果的,但是很多人都不知道这个后果是什么。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带来离婚调解书生效后不执行的后果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离婚调解书生效后不执行的后果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

  二、拒不执行民事调解书应否入罪

  鉴于实践中民事执行难,小编认为,可以考虑将民事调解书纳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规制范围。具体理由如下:

  民事调解书与判决、裁定具有相同的性质。首先,它们的形成均是以“查清事实、分清是非”为基础。判决和裁定需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而调解受固有思维的局限,很容易认为只要双方达成合意即可,然而事实并非如此。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3条的规定,除了当事人基于自愿原则外,,分清是非,进行调解。可见,民事调解书与判决、裁定形成的基础是相同的。其次,它们都具有法律强制执行力。毫无疑问,判决、裁定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民事诉讼法第236条规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也就是说,民事调解书也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所以,从上述分析来看,民事调解书与判决、裁定在本质上不存在差异。

  符合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立法目的。考察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立法沿革可以发现,其在1979年刑法中就已规定,但当时尚未出台民事诉讼法,因而,立法对法律文书种类的概括并不全面。1997年修改刑法时也未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进行相应修改,其后的刑法修正案也未涉及到这方面的内容。从该罪的立法目的来看,。然而,目前民事调解书无法执行已占民事案件中不能执行案件的较大比例,。因此,笔者认为,通过立法将民事调解书纳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中,是符合该罪的立法目的的。

  符合犯罪化的正当根据。众所周知,刑法将某种行为予以犯罪化,是以该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为前提的。只有当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时,才可以说获得了将其犯罪化的正当性。根据刑法通说,对严重社会危害性的判断主要从客观和主观两个方面予以把握。就恶意逃避履行调解协议的义务且情节严重而言,行为人的行为具备了严重的社会危害性。首先,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在客观上保护的是司法机关的司法活动不受侵犯。如上所述,,其实也是妨害司法活动的一种表现形式。其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行为人的主观恶性主要体现在行为人明知自己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如果行为人具有履行调解协议的能力而拒不履行,说明其主观恶性较大。所以,对此行为有必要予以刑法规制。

  放纵拒不执行民事调解书的行为对权利人的权益保护极为不利。虽然一个合法有效的民事调解行为必须基于当事人之间的合意,但是如果单纯从行为的性质来看,、裁定,,均是司法活动的结果。所以,拒不执行任何形式的法律文书均是妨害司法活动的行为。、裁定进行刑罚处罚,那么,将会使行为人利用民事调解来恶意规避刑事责任,从而出现在民事上无法执行、在刑事上无法归罪的局面。显然,这对权利人的权益保护是极为不利的。

  三、生效的调解书具有的法律效力

  (一)确定当事人间民事法律关系的效力

,表明双方当事人对曾经发生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已经取得共识并得到法律的确认,原先争议的法律关系演变为无争议的法律关系,权利方应依法行使权利,义务方应依法履行义务,双方当事人从此不得对此法律关系再发生争议。。

  (二)结束诉讼的效力

;,则是在法律上对当事人调解协议的确认。因此,,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益争议,在法律上已最终解决,起诉,。调解书和特定的调解笔录依法生效后,,当事人即丧失了上诉权。,也不能提起上诉。调解协议是双方当事人根据自愿、合法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达成的,并在调解书送达前和调解笔录依法生效前,还允许双方当事人反悔。所以对生效的调解书和调解笔录,在法律上不存在当事人上诉的问题。

  (三)强制执行的效力

,一般情况下当事人都能自觉履行。但在司法实践中,有的当事人拒不履行调解协议确定的义务,于是就发生强制执行问题。依照法律规定,若调解书有给付内容的,一方当事人又不履行确定的义务,。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离婚调解书生效后不执行的后果的全部内容。法律的强制性是必然的,毕竟这也是保证法律的权威的一种最好的保障。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