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结婚申请书范文

发布时间:2019-08-11 20:22:15


  军人结婚申请书范文

  我俩自愿结为夫妻婚姻法》关于结婚的规定,请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

  姓 名

  性 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龄

  民 族

  籍 贯

  现在地址

  工作单位

  职 业

  婚姻状况

  居民 身份证编 号

  再婚复婚离婚证件字号 字第 号 字第 号

  有无未经治愈的麻风病或性病

  双方有无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备注

  双方申请人(签字盖章或按相印)

  年 月 日

  双方半身免冠照片(加盖钢印)

  背面:

  审查处理结果

  提供 证件情况

  审查意见 年 月 日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结婚证字号 字第 号

  承办 机关及婚姻登记员签字 年 月 日

  说明:

  (一)本申请书正面各栏由双方当事人如实填写。如不会写字可委托承办人代写。但申请人双方必须分别签字、盖章或按指印。

  (二)申请书背面由各栏婚姻登记员填写。

  (三)“职业”栏内填“干部”、“工人”、“教师”、“军人”、“居民”、“农民”。

  (四)“婚姻状况”栏内填“未婚”、“离婚”、“丧偶”。

  (五)如申请人曾结(离)过婚,并生有子女的,应将子女姓名、年龄、抚养责任如实填写在备注栏内。

  (六)“提供证件情况”栏内由婚姻登记机关填写审证的情况。当事人取不到应持证件的,要写明原因。

  (七)未实行居民身份证的地区,在“居民身份证编号”栏内填写户籍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