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捡到弃婴怎么办理收养手续

发布时间:2019-08-18 01:54:15


  经常在新闻上看到未婚女子生下孩子以后又将孩子抛弃的例子,造成了很多弃婴。想必很多人都想了解,现在捡到弃婴怎么办理收养手续?收养孩子必须具备哪些条件?被收养人又需要具备哪些条件?下面由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一、现在捡到弃婴怎么办理收养手续

  1、捡到的小孩打算收养,收养人可以先到发现弃婴当地的公安机关报案,取得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报案证明;

  2、之后到经常居住地的计划生育部门开具夫妻的生育状况证明和无子女的证明;

  3、同时,还必须到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取得该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4、并到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开具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5、最后持上述证明及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到弃婴发现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手续。

  二、收养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

  2、年满三十五周岁。但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不受此限制;

  3、无子女。但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也可不受此限制。或者虽有一名子女,但该名子女患有精神病等严重疾病,将来无法尽赡养义务的,也可收养一名健康的小孩;

  4、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如有正当的职业或可靠的经济来源,能够照顾被收养人的生活并可负担其相应的经济开支等。

  三、可以被收养的条件

  我国《收养法》第4条规定,下列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1、丧失父母的孤儿。孤儿系指其父母死亡或人民法院宣告其父母死亡的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

  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这里所说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系指被父母遗弃的初生儿和其他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遗弃婴儿和儿童的,一般为生父母,也可能是养父母。作为被收养人的弃婴和儿童,应以其父母查找不到为必要条件;

  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生父母有无特殊困难,是否无力抚养,这方面的具体情形在法律中是不可能一一列举的,只能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来认定。一般说来,如父母出于无经济负担能力、患有严重疾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等原因 ,以致无法或不宜抚育子女,均可视为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

  综上所叙,如捡拾弃婴,首先及时向所在地公安部门报案,由公安部门将弃婴送至市儿童福利院等社会福利机构,如具备收养意愿,同时符合收养条件,便可到弃婴发现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申请领养。若您有其它问题,可以登录官网,可免费咨询律师!

  责任编辑:周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