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诉讼程序

发布时间:2019-08-31 14:40:15


  本文介绍离婚程序离婚案件诉讼程序,包括离婚管辖权、离婚诉讼代理人、起诉与受理程序以及最后的审判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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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程序的步骤

  离婚程序详细流程图

  (一)管辖

  1.有关军人的案件: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

  2.离开住所地的案件: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

  3.、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

  4.定居国外的华侨:在国内结婚的,,,。

  在国外结婚的,,,。

  5.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

  6.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

  (二)诉讼代理人

  1.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诉讼,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应当到庭;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庭的,,依法作出判决。

  (三)起诉与受理

  1.,,但是撤诉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

  2.离婚和解除收养关系的案件,,之后被告可以再次起诉。原告在特定情形下也可再次起诉:①在6个月之后起诉;②本案有新情况、新理由的,在6个月内也可起诉。

  3.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女方提出离婚的,,不在此限。

  4.对下落不明人起诉离婚,而不申请宣告失踪或死亡的案件,,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四)调解

  1.对于离婚案件,。

  2.离婚案件当事人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参加调解的,除本人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应当出具书面意见。

  3.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可以不制作调解书,可以制作调解笔录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