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财产保全有期限吗

发布时间:2019-08-31 02:35:15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侵犯别人财产利益的行为,当事人往往就会要求侵害方进行赔偿,,往往诉讼前都会进行财产保全。那么对于诉讼财产保全有期限吗?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带来的诉讼财产保全有期限吗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诉讼财产保全有期限吗

  1、银行账号、存款:首次六个月,续冻三个月。

  2、房产、土地:首次二年,续封一年。

  3、股权:首次二年,续冻一年。

  4、上市公司非流通股(国家股、社会法人股、限售流通股等):首次一年,续冻六个月。

  5、上市公司普通股(流通股):首次二年,续冻一年。

  6、债券:首次一年,续冻六个月。

  7、车辆:无期限限制(上海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不接受有期限查封)。

  8、机器设备、货物:首次一年。

  二、财产保全的对象

  根据法律的规定和现实情况,可以进行财产保全的对象主要是被告所有、占有、享有的实物财产和财产权利。具体主要有:

  1、被告在银行开立的账户(户名必须与被告名称一致)及存款。

  2、被告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在案的、拥有所有权的房产,或者拥有使用权的土地。

  3、被告对外投资的股权、持有的股票、债券及股息、红利等收益。

  4、被告拥有所有权的车辆。

  5、被告拥有所有权的厂房、机器设备及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等货物。

  6、被告享有的对其他人的到期债权,其他人应付给被告的租金等。

  7、被告享有专用权的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

  8、其他各类被告拥有金钱价值和权利的财产。

  三、财产保全的措施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财产保全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

  查封,,加贴封条、就地封存,以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扣押,,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

、扣押财产措施时,应当妥善保管被查封、扣押的财产。当事人可以负责保管被扣押物,但是不得使用。

  冻结,,不准被申请人提取或者转移其存款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动用。财产已经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法律准许的其他方法包括责令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等方式。责令被申请人提供担保,、实物担保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例如,被申请人欠申请人500万元贷款,用具有相当价值的楼房担保,保证能够偿还申请人500万元。在这种情况下,,以便于被申请人能够正常经营。此外,扣留、提取被申请人的劳动收入、禁止被申请人作为等等,也属于财产保全的方式。

,鲜活、易腐烂变质和其他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采取保全措施时,可以责令当事人及时处理,;必要时,,保存价款。

,财产保全措施可依照有关执行的规定进行。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诉讼财产保全有期限吗的全部内容。总的来说,诉讼财产保全有期限还是要看具体保全财产的类型一般不会超过1年,这一点我们要清楚。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