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请求被驳回,要到何时才能再起诉?

发布时间:2019-08-20 23:03:15


  问:我朋友诉讼离婚,因其妻子终止妊娠未满六个月,被法庭当庭驳回起诉。请问:1、什么时候可以再次起诉离婚?是驳回之日起满六个月还是终止妊娠期满?2、,则是否要等到6个月后才可以起诉?

  答:民事诉讼法,必须受理;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五十条规定:判决不准离婚、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以及判决、,不受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规定的条件的限制。

计划生育的要求中止妊娠的,在手术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或者女方提出离婚,,不在此限。”

  根据以上的规定,、新理由),离婚诉讼

  如果您的朋友再次起诉离婚,,,还得遵守以上的法律规定;但若他是离婚诉讼的被告即其妻起诉他,那么不受六个月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