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咨询业务要审批否则可处刑

发布时间:2019-08-17 04:14:15


  核心内容:开展证券咨询业务,开办证券公司不仅需要具备设立公司的一般条件,同时,还需要得到证监会的审批,方可从事。李某未经证监会同意,非法从事证券咨询业务,通过线下开展业务,收取服务费,最终以非法经营罪,以下就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

  多名投资者向证监人局提出关于举报某网站及其关联公司以出售股票分析软件、提供“牛股信息”等信息,骗取客户服务费的来信。经过证监局的调查发现,某信息科技公司、某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李某等人,这两家公司未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以销售炒股软件为幌子,利用随机拨打电话等手段招揽不特定客户,然后通过在线下提供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收取服务费。随后,证监局向公安机关移送了该案的违法犯罪线索。经查,公安机关以涉嫌非法从证券投资咨询服务为由对李某等多名涉案人员进行立案侦查,由于其涉案金额已经超过30万元,已达到非法经营罪刑事立案标准,遂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随后,公诉。,认定被告人李某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情节严重,构成非法经营罪,,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追缴涉案非法所得。

  知识拓展——证券咨询业务

  证券投资咨询业务是指取得监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资格的机构及其咨询人员为证券投资者或客户提供证券投资的相关信息、分析、预测或建议,并直接或间接收取服务费用的活动。

  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资格核准有以下六项:

  一、行政许可事项

  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初步审核

  二、条件

  1、法人

  2、公司注册资本金100万以上;无外资方股东股权;

  3、有5名以上取得证券投资咨询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或取得中国证券业协会出具的符合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证书申请条件的函,其高级管理人员中,至少有1名取得证券业执业人员资格证书或符合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证书申请条件;

  4、有固定的业务场所和与业务相适应的通讯及其他信息传递设施;

  5、有公司章程

  6、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

  7、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