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新解乐了地产商 愁了丈母娘

发布时间:2019-08-10 18:01:15


  “父母给儿子买房,媳妇没份儿!”针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的最新司法解释,各种声音“炸”开了。8月13日起,婚姻法解释(三)开始实施。这一规定,可能使婚姻价值观、女性择偶观等发生变化 。更有网友发出了嫁“富二代”不如嫁“潜力股”的感叹,还有的女性表示要自己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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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发布(全文)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解读

  ▶▶ 嫁富二代不如找个潜力股

  不容否认,在许多地方,传统的观念仍然是结婚时男方承担买房责任,女方一般出装修的钱或其他生活用品。

  “父母一直希望我找个家庭条件好的男朋友,结婚时由男方父母出钱买房,这样我就不用当房奴吃苦受累,所以帮我安排的相亲对象都是富二代。”在一家企业上班的女孩小蓉告诉记者,“之前我觉得父母言之有理,但现在感觉不一样了。嫁个富二代,如果感情不好,离婚后自己也分不到多少家产。这样看来,我还不如找个潜力股,我们一起奋斗、买房,这样才踏实。”Z扬子晚报

  ▶▶今后女方父母 或宁愿婚前为女儿买房

  从多种迹象看,此次司法解释实施后,有可能在几方面带来微妙的影响。一是许多配偶在结婚时,有可能要求在房产证上共署双方的名字。另一方面,有网友认为,这一规定带来最大的一个可能就是会改变择偶观,年轻人不再为房子而结婚。现实中不少人是因为房子压力问题而结婚,今后这一情况或将有所改变。此外,父母们或许会在心态上有所改变。

  此前,有观点戏称,是“丈母娘”们推高了中国的房价。今后,女方的父母很可能愿意拿出更多的资金为女儿置办一所名下的房子,或在女儿结婚前就把房子过户到女儿名下。 Z北京晨报

  ▶▶未重视农村现实 妇女权益或遭忽视

  从目前司法解释的内容上,我们很难看到有对农村家庭特殊背景的顾及,也未体现出司法对农村妇女权益的关注与保护,整个婚姻法新解多少有些“城市人的法律”倾向。

  现实是,农村当中“女随男”的婚姻格局长期未变,嫁出去的女儿往往事实上丧失了娘家的财产继承权,离婚时对夫家的财产权也难以主张。在这种背景下,司法解释按照物权登记效力来确定不动产归属,却未详加区分,就让很多农村已婚妇女丧失了对丈夫家房产的权利享有,将离婚农村妇女推至更加孤立无援的权利困境。在农村,自古至今约定俗成的是男方置房产,女方陪嫁妆,嫁妆大多是消费品,会在婚姻中很快折旧完毕,甚至消耗殆尽。Z重庆晚报

  ■ 微博支招

  对女孩们来说——要求“男方有房”不如自己买房

  “现在城市中的女孩都把‘有房’当成结婚前提,可现在万一离婚,房子可能还是人家的,自己照样啥也没有,这太‘亏’了吧?毕竟在传统习惯下,结婚大多数情况是男人出房、出钱。”微博上,不少女性网友议论纷纷,“男人的离婚成本太低了。”“新婚姻法告诉我们,男人不可靠,男人的父母更不要指望,女人婚前自己买套房才是最保险的!”

  对丈母娘来说——加上女方名字这个很伤脑筋

  “别以为嫁个有房男,你就真有房子了,自己名下的才是你的。”针对新的司法解释,有人出了这样的主意:“给各位女性一个建议,结婚的时候要求男方把房产过户或房产证上双方共同署名。”

  “针对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全国丈母娘联合会称,之前该会发布的‘男方必须有房’的规定细则现已出台,其中之一为‘不管双方谁家出钱,房产证必须保证有女方名字出现’。”微博里,有网友这样调侃。

  按不少城市目前的流行做法是:男方出房,女方出装修。但昨天,记者听到不止一个人说:出装修的钱,还不如给女儿买辆车子呢,这也是婚前财产啊!万一小夫妻日后有问题,装修又带不走,又不算房款,实在不划算。

  而记者了解到,持这种想法的“丈母娘”不在少数。

  对公婆们来说——以后不用再“防”着儿媳妇了

  在现实生活中流行这样一种说法,生女孩是“招商银行”,生男孩是“建设银行”:因为按照传统习惯,结婚时男方要做好很多准备,比如买房买车等等。这种传统让许多城市父母不堪重负,“不重生男重生女”,因为一旦生个儿子,就意味着要节衣缩食,为儿子的婚房犯愁;而且现在的小夫妻都比较“想得开”,稍有不和就闹离婚,老两口一辈子的积蓄搞不好就被儿媳“分”走了。

  不过,这种观点在新的司法解释出台后可能有所变化。在南京某事业单位上班的顾女士告诉记者,“看到新的司法解释,我觉得自己不会‘吃亏’了,这下可以放心地给儿子买房了。”Z扬子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