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严惩假冒结婚者

发布时间:2019-08-23 02:39:15


  核心提示:一直以来,假冒结婚的案件屡禁不止,假冒结婚不仅伤害法治尊严,而且可能衍生伦理问题,甚至滋生矛盾纠纷、成为违法犯罪的温床,需要严惩假冒结婚者,不应放任自流。

  广东省韶关市仁化县一名女子未到法定结婚年龄,为达结婚的目的,使用哥哥女友的身份证与男友登记结婚,婚后带来一系列家庭成员和亲戚的混乱关系。,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撤销颁发的涉案结婚证

  利用他人身份证骗领结婚证,虽不属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的情形,但也是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之所以屡禁不止,不是假冒结婚的手段多么高明,而是婚姻登记机关的婚姻登记审查关口还需进一步从严把握。

  当前,婚姻登记机关认可婚姻登记申请人的婚姻事实,是基于申请人出具的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以及照片等,只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形式合法即可,婚姻登记机关并不对材料真实性进行实质性审查。如果申请人提供虚假的身份信息骗取婚姻登记,责任自担。

  尽管如此,婚姻登记机关也不能对假冒结婚放任自流,毕竟假冒结婚不仅伤害法治尊严,而且可能衍生伦理问题,甚至滋生矛盾纠纷、成为违法犯罪的温床。

  平心而论,现在要求婚姻登记机关对婚姻登记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查,也不现实,但并非对假冒结婚就束手无策。

  婚姻登记机关一方面要运用好婚姻登记信息联网平台,及时过滤一些假冒结婚的不法行为,另一方面应积极加强与公安机关联网联动,一旦发现假冒行为,及时将情况通报给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惩处。

  同时,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也要做个细心人、有责任感的人,尽量压缩假冒结婚的生存空间。

  原标题:假冒结婚亟待依法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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