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城积极进行反家暴行动中

发布时间:2019-08-14 20:26:15


  核心内容:萍城在积极进行反家暴行动中,各级妇联联合司法行政部门通过普法教育,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公、检、法、司、妇联等部门充分整合各界力量,建立健全了防治家庭暴力的社会机制,,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家庭暴力。

  近年来,我国家暴案件已经呈多发态势,而且还在不断恶化升级,这已经严重破坏家庭和谐,影响社会稳定。,各位委员代表十分关注家庭暴力,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将《反家庭暴力法》列入立法规划,保护家庭暴力受害者的合法权益。我市家庭暴力情况如何?引发的原因有哪些?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上有哪些措施?记者近日针对这些问题进行了相关采访。

  受暴者多为女性

  据了解,,在家庭暴力的受害者中,90%以上为女性。

  市妇联在对家暴家庭的调查中发现,丈夫侵害妻子的现象比较常见,妇女和孩子是家庭中的弱者,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也是最需要法律保护的对象。由于家庭暴力多发生在家庭内部,受害者往往无力或不愿意公开,加之公众的漠视及司法机关的介入不够,从而使家庭暴力与其他社会暴力相比更具有隐蔽性、复杂性和持久性。

  市妇联权益部负责人李华凤介绍,隐蔽性是家庭暴力最显著的特征,家庭暴力往往发生在家庭内部而非公共场所,许多受害者认为,家庭暴力系个人隐私,“家丑不可外扬”,如果反映到司法机关,会使家庭矛盾激化,影响婚姻和家庭的稳定,因而许多受害者采取忍耐态度。

  目前,从对来访求助妇女的调查中发现,受害妇女身体的外在损伤较为明显,且吸引了人们更多注意,而精神的内在损伤较为隐蔽,且容易受到忽视,但精神上的损害往往比身体上的创伤更难以愈合,受暴者长期生活在恐惧、紧张的气氛中,心理充满了恐惧和悲哀,导致心情抑郁或精神分裂。

  经济地位是主因

  在市妇联接到的家庭暴力投诉案件中,杨丽(化名)的遭遇具有代表性。今年30多岁的杨丽在城区一家超市上班,收入不高,丈夫在家庭中占主导地位,性格温存的她长期遭到打骂,丈夫经常喜怒无常,工作和生活上稍微不如意,杨丽就成了他的“出气筒”,挨打成了家常便饭,她本以为不反抗会换来丈夫的回心转意,却不料变本加厉,家暴的次数越来越多。为了让孩子有个好的生活环境,起诉离婚,摆脱了过去不堪回首的婚姻生活。

  据了解,家庭暴力存在的主要原因是男女经济地位不平等,城市妇女下岗或无业造成夫妻间经济收入差距悬殊,而农村妇女普遍都缺少经济来源,对丈夫的经济依附严重。特别是没有经济来源的妇女,一方面,要承受着施暴者的暴力摧残;另一方面又害怕离开施暴者后会遭遇更多的困境。

  同时,在家庭中没有经济地位的男性,也可能遭受来自女性的压力和暴力。经济地位处于劣势的一方,常常是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另外,婚外情的蔓延、男尊女卑的传统思想、生活的压力、性格差异及个人素质低下等因素,也是家庭产生暴力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