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统一征收社会抚养费

发布时间:2019-12-08 14:28:15


  日前,区卫计局公布了《2016年顺德区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根据该标准,从本月起,全区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进行统一,包括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的计征倍数,以及农村居民的征收标准。

  根据新的社会抚养费的方案,从今年1月1日起出生的超生儿,都按照新标准来执行征收。而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以2015年顺德区城镇居民(常住居民)及农村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来进行征收。

  区卫计局表示,去年顺德区城镇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42259元,农村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6860元。

  而按照新征收标准的3倍计算,城镇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将对夫妻双方分别征收126777元。值得注意的是,若本人2015年实际收入高于42259元,则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1倍加收社会抚养费。而农村居民(常住居民)超生一个子女,则征收80580元。

  根据有关负责人介绍,以往的社会抚养费,都按照城镇居民按基数的3.5倍计征,农村居民按6倍计征。而记者了解到,与往年相比,就征收社会抚养费标准而言,北滘和乐从镇按照新标准来执行,社会抚养费降低,而其他的8个镇街则较以往有所上涨。

  (原标题:全区社会抚养费城镇农村标准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