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涉外离婚手续流程

发布时间:2020-02-13 02:06:15


  港澳台、外籍人士协议离婚的程序

  一、办理机构

  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比如上海,就是上海市涉外婚姻登记管理处。

  二、办理条件

  1、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愿离婚;

  2、双方当事人必须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3、原结婚登记必须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4、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指定的登记机构办理。

  三、办理协议离婚时应携带的材料

  (一)国内一方,应携带:

  1、本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含复印件)

  2、本人《结婚证

  3、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用中文书写。

  (二)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携带:

  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含复印件);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 婚协议书》。

  (三)华侨、外国人,应携带:

  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含复印件);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

  说明:

  1、您还应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2、办完离婚登记后,您需要提交注销后的《结婚证》复印件。

  四、办理期限

  如果你们携带的证件齐全、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婚姻登记管理处会当场受理、发证,一般40分钟左右就可以办理完毕。如果你们不符合法定条件,婚姻登记机关会退回你们的相关证件,并会书面告知不予办理理由。

  五、办理程序步骤

  1、出示证件

  2、填写《离婚协议书》

  3、填写《申请离婚登记申明书》

  4、审查

  5、发证

  六、境外结婚证的公证、认证

  (一)国外结婚证书的公证、认证

  1、委托国外律师公证人将国外注册的结婚证进行公证;

  2、;

  3、。

  4、国外律师将认定过的法律文书寄会国内使用。

  (二)、香港地区结婚证书的认证

  1、;

  2、委托香港律师到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转递章;

  3、将该份文件寄回内地使用。

  (三)、澳门地区结婚证书的认证

。需要说明的是,公证书是否需要中国法律服务(澳门)有限公司加盖转递章,目前尚无明确要求。

  (四)、台湾地区结婚证书的公证认证

  1、委托台湾律师到台湾公证机关公证;

  2、台湾公证机关将公证文书副本寄交内地公证员协会和内地当事人;

  3、内地一方将公证文书拿到上海公证员协会作核证。核证后即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