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收养关系诉讼费怎么收取

发布时间:2019-08-28 04:43:15


  诉讼已经是现代社会解决社会纠纷的一种普遍方式,解除收养关系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的范畴,我国的法律也明确规定了民事诉讼的各类案件的收费标准,做到透明公开,以保障大家的权利,那么,解除收养关系诉讼费怎么收取呢,且看小编为你一步步解答。

  一、诉讼费包括哪些?

  根据《诉讼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1、第六条 :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2、第七条 案件受理费包括:

  (一)第一审案件受理费;

  (二)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三)再审案件中,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3、,应当交纳申请费:

、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二)申请保全措施;

  (三)申请支付令;

  (四)申请公示催告;

  (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

  (六)申请破产;

  (七)申请海事强制令、共同海损理算、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海事债权登记、船舶优先权催告;

、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

  第十一条 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第十二条 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公告、勘验、翻译、评估、拍卖、变卖、仓储、保管、运输、,、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有关机构或者单位,。

、文字翻译的,不收取费用。

  二、非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是什么?

  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是否还有其他费用支付?

  第三十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但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最后,解除收养关系的案件属于非财产案件,因为它只涉及身份关系变更的内容,解除收养关系纠纷诉讼费怎么收取的问题也就清楚了,参照以上收费标准,每件解除收养关系的纠纷案件的诉讼费在50到100元之间,,法官判断,合理收取诉讼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