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居住在国外,如何办理离婚?

发布时间:2019-08-09 12:48:15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其相关解释,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离婚诉讼,。

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婚姻关系到人的身份权利,从立法本意上来看,协议离婚,办理离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场,才能够确定婚姻关系的解除。男女双方在中国登记结婚后,一方出国,另一方仍居住在国内的,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处理达成协议,国外一方可以回国的,双方仍可共同到国内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出国人员出国前的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按照法律规定,若在国外一方不能亲自回国办理离婚手续,则不能采取协议离婚的方式办理离婚手续,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离婚。

由此可见,夫妻双方一方在国外的不能回国办理离婚手续的,无论双方是自愿离婚还是一方要求离婚,均须按诉讼程序办理。,。,并应诉答辩的,。

离婚诉讼,原则上也是双方必须到场,但是,随着现实中出国人员越来越多,出国人员离婚案件数量不断增加,鉴于出国人员回国办理相关签证手续程序困难、耗时较长等实际情况,要求在国外的一方必须回国亲自办理离婚手续,显然不够现实,亦不人性化。因此,对于身居国外一方确实不能回国参加庭审程序的,其本人可以委托在国内的亲友或律师(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国外一方当事人应出具经所在国当地公证机关公证、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或我国驻外使领馆直接公证的授权委托书、离婚意见书等。律师经过公证授权后,有权依据离婚意见书中的内容代为出庭应诉,陈述案件事实,发表代理意见或答辩意见,领取法律文书。

,:“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起诉,,。”因此,国内一方要求离婚的,,国外一方可委托国内律师出庭应诉;国外一方要求离婚的,,起动离婚诉讼程序。

提示:目前已是中国最大的在线法律咨询平台之一,如果通过阅读法律知识无法满足您的需求, 可以咨询离婚律师。按照专业及地区划分律师,比如,在上海遇到离婚方面的相关法律问题,可 到网咨询上海离婚律师;在南京遇到离婚方面的相关法律问题,可到网咨询南京离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