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如何对被告进行财产保全

发布时间:2019-08-23 02:21:15


  在我国离婚财产纠纷案件中,是可以采取财产保全的,财产保全是一种预防财产转移的强制措施行为,可对于如何进行财产保全,可能大部分人会有疑问。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离婚如何对被告进行财产保全?接下来由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离婚如何对被告进行财产保全

  1、提供担保。

,必须由申请人提供担保或交纳保证金,并且当事人需提交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

  2、处于预防财产损失。

  只有在诉讼争议的财产存在毁损、灭失等危险,或者有证据表明被申请人可能采取隐匿、转移、出卖其财产的,。

  3、保全限于争议财产。

,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议的财产,或者被告的财产。对案外人的财产不得采取保全措施,对案外人善意取得的与案件有关的财产,一般也不得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数额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作担保的,。

  4、。

  离婚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起诉的,管辖权

  5、不动产的保全。

、船舶等)进行财产保全,可以采用扣押有关财产权证照并通知有关产权登记部门不予办理该项财产的转移手续的财产保全措施;必要时,也可以查封或扣押该项财产。

  6、。

  二、什么时候申请离婚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又分为诉前保全和诉讼保全两种。

  1、,这一般适用于情况紧急的情形,如还未起诉时就发现对方已在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等。需要提醒的是,,申请人必须起诉,如果不起诉,。

  2、诉讼保全是当事人一方已正式起诉后,发现对方有毁损、隐匿、转移、变卖财产等迹象时,。,负有保管被保全财产的义务人必须妥善保管,不得隐藏、转移、毁损或变卖财产。

  三、离婚被告可不可以诉讼保全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案件的利害关系人在紧急的情况下是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的,所以离婚案件中被告也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

  以上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离婚如何对被告进行财产保全的内容,由此可知,,提供担保或交纳保证金,保全的范围仅限于被告的财产。如有其它疑问,欢迎向网站发布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