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程序应依管理流程设计

发布时间:2019-08-17 11:44:15


  保护商业秘密是法律赋予企业在市场经济正当竞争中的一项主要权利。保护商业秘密主要指保护企业自我拥有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对那些采用非法手段盗取、泄露和使用企业商业秘密的行为进行禁止。企业商业秘密的保护分为内部保护和外部保护,从目前情况来看,近八成的泄露商业秘密事件是由于企业员工流动中产生的,即对企业商业秘密的内部保护目前尤为重要。

  从企业内部人员和业务划分上,保密人员的范围在一般企业中涉密和可能泄密的岗位主要有以下几种:

  1、高级管理人员,掌握的是经营信息和技术信息;

  2、主要的市场营销人员,掌握着企业花巨资确立的经营信息库;

  3、核心技术研发人员,是企业发展的原动力和核心竞争力所在;

  4、财务、人力资源、法律等管理人员,掌握企业主要的运营信息,是影响企业内在关系的重点部门;

  5、其他重要和关键岗位。

  当前主要有以下保密和竞业禁止的误区:保密协议或竞业禁止不能与劳动合同同步订立,致使保护力度减小,企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保密协议与竞业禁止协议混同,约定不具体、不明确;在竞业禁止协议中只约定员工义务,不约定企业支付经济补偿费用的义务,或约定过于笼统,实际却不支付经济补偿费用,等等。

  商业秘密保护和竞业禁止是两个既有联系又不等同的概念。竞业禁止是为了最有效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为了最大程度地防止员工流动带来的商业秘密泄露,采用有条件地限制员工流动后的就业权利,从而实现保护原企业商业秘密的目的。因此,竞业禁止是为了保护企业商业秘密的一种具体化手段和途径。它主要是对限制员工流动时企业和员工的权利义务进行界定,主要规定的是就业限制的内容,如限制的时间、区域、条件等。

  商业秘密应具备秘密性、保密性和经济性三个特征。其中,保密性就是指,作为商业秘密的权利人,企业应该采取一定地保护措施,来保护这些商业秘密不被窃取、泄露和非法使用。如果权利人没有主动采取保护措施,任由自己的商业秘密传播、使用,则其就不再具备商业秘密的保密性特征,同时法律也就很难再保护这些信息的使用了。

  一般而言,保密程序应该依据人员管理流程来设计。保密程序设定通常包括以下几个环节:招聘审查,确保新招员工没有对原雇主的保密义务;签署保密协议,与涉密岗位和涉密人员签署保密协议;划定商业秘密的范围,通过规定和约定的形式,明确商业秘密的等级、种类等;商业秘密的使用管理,规定员工接触商业秘密的基本程序,包括原因、审批、使用记录、归还记载等;员工离职的保密程序。这是商业秘密泄露的高发时期,应详细规定员工的离职交接和保密责任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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