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消费税征收范围

发布时间:2020-09-15 13:07:15


  随着时代的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的日益提升,保健食品也越来越普遍的进入我们的生活之中了,在这样的情况下,保健食品的消费税改如何征收就成了一个现实的问题,今天小编就为大家带来保健食品消费税征收范围的相关知识。

  一、保健食品的概念

  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

  二、消费税的概念

  消费税是以特定消费品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属于流转税的范畴。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部分消费品再征收一道消费税,目的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三、保健食品消费税征收范围

  保健品属于应交增值税的范围,税率:一般纳税人17%,小规模纳税人3%。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改<;规定

:‘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一)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二)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三)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本决定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代开发票时,每次不超过300-500元(各地政策执行标准不一样,但最低不小于300元)不征税。

  起征点的规定:个人提供应税服务的销售额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增值税起征点不适用于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

  按期纳税的,为月应税销售额5000-20000元(含本数)。

  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含本数)。

  以上就是关于保健食品消费税征收范围的全部相关知识,如果大家有想要参与到保健食品相关产业经营的朋友们,应该可以从我们这里得到很多提示,如果大家对于保健食品消费税征收范围的相关知识还有疑问的话欢迎继续咨询小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