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个千把万 试试“信托”新渠道

发布时间:2021-04-30 03:55:15


近日,本报“红娘”热线电话不断,许多需要800万贷款的企业,对达不到中小企业全国理事会融资“硬杠杠”表示十分着急,担心融不到资。本报通过两天的积极咨询,为这些企业找到了融资“新门路”--银行信托业务。

昨日,南京交通银行总行相关负责人刘迎接致电本报表示,可以为这些需求资金量少的企业提供服务。

刘迎接告诉记者,在看完本报6月6日报道后,文章内提到的“南通如皋市城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满足他们银行的条件。可以在其下属的信托投资公司办理信托业务,如果企业需要,可以通过本报和他们联系。

那么,信托业务具体有哪些类别?企业办理该业务又需要什么样的条件呢?

据刘迎接介绍,交银国际信托业务,可提供的融资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业务类别:已上市限售流通股受益权融资、已上市流通股受益权融资、拟上市项目公司股权受益权融资、PE基金已投资项目打包股权融资(后PE)、拟上市企业夹层贷款、收购(资产、公司股权等)过桥融资、项目公司权益资本融资、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可变现资产收购回售融资、未来现金流收购回售融资等十余种。

“现在许多企业所接触到的就是贷款和融资两种概念,不太了解信托业务,其实它也是一种可以让企业拿到钱的方法,它的优势是,可以弥补商业银行融资手段不足和克服政策障碍服务企业客户融资需求。”刘迎接表示,该业务不但弥补了商业银行融资手段不足,还可以突破贷款资金运用领域的限制,克服商业银行的政策管制等。

此外,信托业务也有自己的门槛,刘迎接表示,借款人或融资人要满足以下条件:有人民币信托融资需求的交行公司、机构类客户,有明确具体的借款用途且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相关行业规定;有明确、稳定的到期还款来源;能获得全国性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或资质较高的机构(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不低于100亿元人民币)对其到期还款的连带责任担保。

符合条件的企业需报送以下材料:资金信托计划的投资人类型、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仅在投资人为公司或机构客户时填写)及其住址/注册地址;资金信托计划的拟募集规模、拟募集资金对象和存续期限;资金信托计划的借款人近三年业务经营状况、本次拟借款资金用途;资金信托计划潜在担保人的基本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