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信托平顶山土地开发项目信托计划提前分配收益

发布时间:2019-08-27 08:44:15



中原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平顶山市西部新城区土地开发项目贷款资金信托计划》信托收益提前分配的公告
  一、《平顶山市西部新城区土地开发项目贷款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平顶山计划)于2003年1月3日成立,计划规模为6000万元。
  二、中原信托根据《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及《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为平顶山计划建立了单独的会计账户进行管理和核算。
  三、平顶山计划目前运行状况良好,平顶山市西部投资开发公司按时、主动偿还借款利息。截至2003年6月30日,平顶山计划实现信托收益1,515,698.60元。
  四、为使受益人收益最大化,中原信托决定将已实现的信托收益提前分配。已实现的信托收益中,扣除受托人预提信托报酬280,000元,用于受益人分配的金额为1,230,000.00元,其余5,698.60元留存下期分配。收益分配按半年期计算,年收益率为4.1%。
  五、委托人交付的信托资金自交付之日至本信托计划成立期间(推介期)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六、中原信托将于2003年7月3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信托合同约定的信托财产划付账户划转信托收益及推介期利息。请受益人及时查询自己的信托财产银行划付账户,确认收益到账情况。
  七、受益人信托财产银行划付账户如有变更,请尽快到中原信托办理变更手续,以便确保资金安全,及时获取信托收益。
  八、此次分配信托收益的其他情况,可登陆中原信托网站(http://www.zyxt.com.cn)查询,或直接向中原信托咨询(客服电话: 0371-6516160  6513249  6513943)。
  特此公告。


中原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2003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