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裁定书(驳回起诉用)

发布时间:2020-01-10 23:14:15


  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时,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对原告作出驳回起诉的裁定,并作出驳回起诉行政裁定书。下面是的小编整理的行政裁定书(驳回起诉用),希望能帮助到您。

  行政裁定书(驳回起诉用)

  ××××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驳回起诉用)

  (××××)×行初字第××号

  原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告……(写明行政机关名称和所在地址)。

  第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与一审行政判决书样式相同。)

  原告×××不服××××(行政机关名称)××××年××月××日×××字第××号处罚决定(复议决定或其他具体行政行为),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简述原告起诉的事由)。

  本院认为,……(写明驳回起诉的理由)。依照……(写明引用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原告×××的起诉。

  ……(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人民法院。

  审判长 ×××

  审判员 ×××

  审判员 ×××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

  (责任编辑:小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