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官员表示:信托制具备财产管理优势

发布时间:2019-09-01 06:42:15


上海报道 中国银监会非银部有关官员日前表示,与别的财产制度相比,信托制度有非常独特的优势。在我国,信托制度已经具备法律和从业者的基础,其发挥财产管理的优势已具备条件。

  日前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举办的“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及风险防范高层论坛”上,中国银监会非银部市场准入处处长李招军表示,只有选择一种比较好的制度来管理社会财富,它才能够得到保障。我们目前采用的财富管理制度有很多种,信托制度的风险隔离机制,对于防范社保基金风险、提高管理效率应该是一种最优的技术选择,因为如果受托人破产、或受到别的侵害时,信托财产可以受到保护;另外,在运用财产时,信托管理的方式比较灵活多样,这对于实现基金的安全性也有好处。

  他说,我国已颁布《信托法》,信托业有了法律支撑和从业者的优势;同时,,已出台一系列的办法规范和管理信托公司的行为。因此信托业在我国已具备发挥财产管理优势的条件,帮助社会保障基金实现安全至上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