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信托业务推动资产证券化支持民营企业发展

发布时间:2019-08-09 17:55:15



  作为今年全国“两会”的热点之一,民营企业融资难再次受到广泛关注。从市场意向和主流观点来看,放开民间金融被普遍认为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出路,加之民间投资历来对融资问题颇有渴望,因此赞成之声远大于质疑。那么,民间金融真的就是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出路?要想回答这个问题,先要弄清民营企业融资难的症结所在。

  在我国的金融市场上,民营企业历来融资难,这既有体制问题,也有市场机制问题。从体制上看,国有企业由于其主体属性关系,普遍被认为借款风险较低,因为体制决定了贷款银行贷给国有企业的资金比较有还款保证。比如2000年以前,国有企业无法偿还的贷款可以通过财政核销、债转股等手段从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账目中剔除,还可以资产剥离(仅限于国有商业银行)。

  反观民营企业,由于缺乏科学的项目评估手段以及信息不对称,商业银行无法准确判断贷给民营企业的资金的安全性,此时,“逆向选择”就跳出来发挥作用,先是民营企业贷款利率普遍高于国有企业,然后贷款数量明显不足。不过,这还不是问题的全部。有的民营企业宁愿用更高的利率获得贷款,但商业银行贷款利率不是由市场决定的,当央行规定的贷款利率上限仍不能满足商业银行对风险回报的要求时,商业银行又怎么能发放贷款?这种现象在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代表的股份制改造逐步完成后本应有所改善,但受惯性思维和整个金融体系改革滞后等因素的影响,直到今天民营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依然非常严重。

  学界普遍存在的一种认知是:由于资金供给的不足造成了民间借贷利率过高。他们把批评的矛头指向了两方面,一是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代表的商业银行在支持民营企业方面力度不够,主要表现在资金量不足上;二是民间金融的非法化造成了资金供应紧张,只要供给民营企业的资金足够多, 高利率的问题是可以解决的。这果真是问题的症结吗?

  金融学始终强调“利率是承担风险的回报”,换句话说,利率的高低只与借贷的风险有关,而与资金的供求无关。民间金融之所以借贷利率高,最主要的原因是信息不对称条件下的逆向选择作用,即贷款人无法知晓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宁愿相信借贷的风险是高于社会平均水平的,并因此索要更高的回报。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不解决,借款人风险问题不解决,即便再开放民间金融,再大力度的资金额度支持民营企业,高利率问题也不可能得到根本解决。

  在找不到评估贷款风险的方式与渠道,也无法根据风险水平来自行制定贷款利率的情况下,要让商业银行支持民营企业,出了问题谁负责?若问题推给民间金融业,则民间金融贷款主体面临着同样的难题。从金融机构管理的角度看,无论商业银行还是民间金融业,如果一定要给民营企业贷款,就要为其提供对冲贷款风险的机制和渠道,使其能够把因信息不对称而承担下来的风险通过某种方式对冲掉,否则,支持民营企业的意愿永远是一头热。

  要想建立这样的机制,有两件事必须做。一是大力发展信托业务,为资产证券化奠定基础;二是大力推进利率市场化,通过市场来给民营企业借款定价。这方面美国商业银行的经验值得借鉴。美国商业银行贷款利率是由市场决定的,他们首先接受借款人的借款申请,然后把生成的资产业务通过信托方式打包上市,发行价格(证券利率)就是市场对这些借款人(或项目)风险水平的判断,然后商业银行再以该发行价为贷款利率的下限发放贷款。这样,商业银行既通过资产证券化方式对冲了资产业务的风险,同时也找到了贷款利率的合理水平,剩下的事就是赚取一笔手续费了。

  笔者认为,这套方法不但适用于商业银行,同样适用于民间信贷。如果能具备上述市场条件,不仅商业银行会向民营企业放贷,民间金融也能够健康发展。因此,大力推进利率市场化及信托业务的发展,是我国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的根本所在。【免费订阅中国《信托周刊》轻松发送邮件至trustweek@ms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