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银监会行政许可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05 10:11:15


发布部门: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

行政许可法》的实施,银监会对现有行政许可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银监会共有59项行政许可项目,取消8项行政许可项目,保留51项行政许可项目。(详见附件)
  银监会将于近期发布有关行政许可事项的具体实施规定,以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四年六月三十日


附件1:取消的行政许可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设立依据及其具体条款处理意见
20条:。。第22条:,对下列事项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决定;决定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三)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自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一个月内。 24条第二款:更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时,。
  2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 20条:。。第22条:,对下列事项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决定;决定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三)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自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一个月内。
20条:。。第22条:,对下列事项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决定;决定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三)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自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一个月内。 24条第二款:更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时,。改为事后报告
  4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乡信用社(联社)、邮政储蓄机构变更银行卡名称、 16条:、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审查批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第18条: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范围内的业务品种,。改为事后报告
  5商业银行代理开放式基金的认购、申购和赎回、注册登记 16条:、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审查批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第18条: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范围内的业务品种,。
99条:外资金融机构自递交解散或关闭申请资料之日起,,不得转移或出售资产。
  7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联社)外汇资本金或者营运资金做本外币币种调整或者营运资金的增加或者减少审批《金融机构管理规定》(银发[1994]198号)第 39条:金融机构的下列变更事项,,办理变更手续。增减注册资本金或营运资金数额,调整股权结构及股本方式,转让股权。:,。以上职能移交后,。《银行外汇业务管理规定》(97汇政发字第06号)第 26 条:银行外汇资本金或者外汇营运资金的增加或者减少,应当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
  8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联社)、农村合作银行外汇业务主管负责人和其他外汇业务人员从业资格认证《银行外汇业务管理规定》(97汇政发字第06号)第 40 条:。:,。以上职能移交后,。
  附件2: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设立依据及其具体条款备注
  1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含筹建、开业)、 16条:、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审查批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第22条:,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申请事项,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决定。 11条:设立商业银行,。
  2政策性银行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含筹建、开业)、 16条:、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审查批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第22条:,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申请事项,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决定。
  3城市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含筹建、开业)、 16条:、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审查批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第22条:,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申请事项,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决定。 11条:设立商业银行,。部分改变管理方式(筹建仍审批,开业由审批改为核准)
  4城市信用社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含筹建、开业)、 16条:、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审查批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第22条:,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申请事项,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决定。部分改变管理方式(筹建仍审批,开业由审批改为核准)
  5农村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含筹建、开业)、 16条:、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审查批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第22条:,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申请事项,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决定。 11条:设立商业银行,。部分改变管理方式(筹建仍审批,开业由审批改为核准)
  6农村合作银行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含筹建、开业)、 16条:、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审查批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第22条:,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申请事项,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决定。部分改变管理方式(筹建仍审批,开业由审批改为核准)
  7农村信用社(联社)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含筹建、开业)、 16条:、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审查批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第22条:,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申请事项,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决定。部分改变管理方式(筹建仍审批,开业由审批改为核准)
  8信托投资公司设立、 16条:、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审查批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第22条:,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申请事项,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决定。
  9金融租赁公司设立(含筹建、开业)、 16条:、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审查批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第22条:,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申请事项,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决定。部分改变管理方式(筹建仍审批,开业由审批改为核准)
  10企业集团财务公司设立(含筹建、筹建延期、开业)、 16条:、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审查批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第22条:,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申请事项,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决定。部分改变管理方式(筹建仍审批,开业由审批改为核准)
  11汽车金融公司设立(含筹建、筹建延期、开业)、 16条:、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审查批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第22条:,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申请事项,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决定。
16条:、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审查批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第22条:,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申请事项,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决定。
  13外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含筹建、延期筹建、设立、延期开业)、 16条:、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审查批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第22条:,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申请事项,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决定。
  14外资金融机构驻华代表机构设立审批、 16条:、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审查批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第22条:,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申请事项,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决定。
  15中资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乡信用社(联社)、外国银行分行、外资独资银行、 16条:、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审查批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第22条:,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申请事项,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决定。
  16邮政储蓄网点设立(含筹建、开业)、 16条:、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审查批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第22条:,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申请事项,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决定。
  17政策性银行及其分支机构、 16条:、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审查批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第22条:,对下列申请事项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决定;决定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和增加业务范围内的业务品种,自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三个月内。
  18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法定变更事项的审批(含境外金融机构入股、 16条:、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审查批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第22条:,对下列申请事项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决定;决定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和增加业务范围内的业务品种,自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三个月内。 24条:商业银行有下列变更事项之一的,:(一)变更名称;(二)变更注册资本;(三)变更总行或者分支机构所在地;(四)调整业务范围;(五)变更持有资本总额或者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六)修改章程;。
16条:、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审查批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第22条:,对下列申请事项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决定;决定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和增加业务范围内的业务品种,自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三个月内。 24条:商业银行有下列变更事项之一的,:(一)变更名称;(二)变更注册资本;(三)变更总行或者分支机构所在地;(四)调整业务范围;(五)变更持有资本总额或者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六)修改章程;。
16条:、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审查批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第22条:,对下列申请事项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决定;决定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和增加业务范围内的业务品种,自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三个月内。
16条:、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审查批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第22条:,对下列申请事项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决定;决定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和增加业务范围内的业务品种,自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三个月内。 24条:商业银行有下列变更事项之一的,:(一)变更名称;(二)变更注册资本;(三)变更总行或者分支机构所在地;(四)调整业务范围;(五)变更持有资本总额或者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六)修改章程;。
16条:、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审查批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第22条:,对下列申请事项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决定;决定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和增加业务范围内的业务品种,自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三个月内。
16条:、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审查批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第22条:,对下列申请事项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决定;决定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和增加业务范围内的业务品种,自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三个月内。
16条:、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审查批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第22条:,对下列申请事项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决定;决定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和增加业务范围内的业务品种,自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三个月内。
16条:、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审查批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第22条:,对下列申请事项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决定;决定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和增加业务范围内的业务品种,自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三个月内。
16条:、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审查批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第22条:,对下列申请事项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决定;决定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和增加业务范围内的业务品种,自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三个月内。
16条:、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审查批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第22条:,对下列申请事项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决定;决定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和增加业务范围内的业务品种,自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三个月内。
16条:、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审查批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第22条:,对下列申请事项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决定;决定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和增加业务范围内的业务品种,自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三个月内。 21条:,开办新的业务品种的,。。
  29外资金融机构代表处变更名称、 16条:、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审查批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第22条:,对下列申请事项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决定;决定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和增加业务范围内的业务品种,自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三个月内。
  30邮政储蓄网点变更机构名称、 16条:、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审查批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第22条:,对下列申请事项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决定;决定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和增加业务范围内的业务品种,自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三个月内。
16条:、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审查批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
  32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住房储蓄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 20条:。。第22条:,对下列事项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决定;决定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三)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自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一个月内。 24条第二款:更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时,。
  33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住房储蓄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 20条:。。第22条:,对下列事项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决定;决定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三)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自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一个月内。 24条第二款:更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时,。
20条:。。第22条:,对下列事项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决定;决定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三)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自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一个月内。
20条:。。第22条:,对下列事项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决定;决定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三)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自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一个月内。
20条:。。第22条:,对下列事项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决定;决定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三)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自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一个月内。
20条:。。第22条:,对下列事项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决定;决定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三)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自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一个月内。
  38国有商业银行、 20条:。。第22条:,对下列事项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决定;决定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三)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自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一个月内。
20条:。。第22条:,对下列事项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决定;决定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三)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自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一个月内。 33条:外资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并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七)更换高级管理人员。
20条:。。第22条:,对下列事项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决定;决定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三)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自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一个月内。 33条:外资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并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七)更换高级管理人员。
20条:。。第22条:,对下列事项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决定;决定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三)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自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一个月内。 33条:外资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并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七)更换高级管理人员。
16条:、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审查批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第18条: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范围内的业务品种,。第22条:,对下列申请事项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决定;决定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和增加业务范围内的业务品种,自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三个月内。保留
  43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 16条:、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审查批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第22条:,对下列申请事项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决定;决定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和增加业务范围内的业务品种,自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三个月内。:金融机构经营外汇业务须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
39条:外资金融机构……在清理期限内,已恢复清偿能力、需要复业的,。 109条:外资金融机构……申请复业的,:……。
19条:。 39条:外资金融机构经营人民币业务或扩大服务对象范围,……,。
65条:……,,外国银行分行不得动用以定期存款形式持有的生息资产……。
102条:被清算机构全部债务清偿完毕后,清算组申请提取以定期存款形式持有的生息资产,,。
70条:。
:。:。
20条:。。第22条:,对下列事项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决定;决定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三)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自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一个月内。 33条:外资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并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七)更换高级管理人员。下放
20条:。。第22条:,对下列事项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决定;决定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三)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自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一个月内。 33条:外资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并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七)更换高级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