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深圳有望成为REITS试点城市

发布时间:2020-06-20 12:26:15


为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省政府提交并向全省金融系统发布了《关于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推动金融业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
《若干意见》以“科学发展、先行先试”为主线,突出宏观性、战略性、前瞻性和导向性,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广东特别是珠江三角洲地区金融业改革发展的定位、目标、思路和重点任务。《若干意见》共有七大亮点,分别是:第一,明确广州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的战略定位;第二,推进广州珠江新城金融商务区规划建设,使珠江新城金融商务区成为广东金融强省的形象代表;第三,加快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改革创新试点步伐,鼓励科技信贷专营机构、风险投资机构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机构在广州开发区集聚发展,探索开展金融创新业务,建设全省以至全国的综合性金融创新试验基地;第四,开展REITS(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试点。积极争取国家金融管理部门给予支持,将广州、深圳列为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试点城市,建立房地产物业长期持有、租赁经营和直接融资模式,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第五,充分利用银行间市场交易和融资功能。鼓励金融机构通过外汇交易中心广州、深圳分中心,在银行间市场开展票据、债券交易。鼓励金融机构为广东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提供承销服务。开展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和债券试点;第六,完善广东金融结算服务系统,建设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区域支付清算平台;第七,建设国际化的金融信息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