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环境下———版权执法面临转型

发布时间:2019-08-18 04:31:15


在4月9日至10日召开的部分地区网络执法研讨会上,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王自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网络环境下的版权保护已经成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领域中的重要部分。但从目前来看,网络执法能力还不强,技术手段、法律认识和专业水平都有待提高,这也正是举办此次研讨会的目的所在。

  王自强指出,信息“数字化”使版权的权利内容变得更加丰富,侵犯版权的行为和手段也更为繁多。因此,版权执法人员正面临执法内容转型。如果没有较高的业务素养,版权保护人员的专业执法能力将受到严峻挑战。

  他说,互联网的广泛使用改变了传统的商务经营模式,也给不法分子提供了通过互联网获得非法利益的途径。图书、音乐、电影这些以版权为资源的重要传统产业,如今几乎都受到网络盗版的侵害,如果不加以治理,互联网盗版将会对传统产业带来毁灭性的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不仅给互联网行业本身发展带来恶劣影响,更不利于构建创新型国家。

  我国一直高度重视对网络侵权盗版的治理,2005年4月30日,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此后,国家版权局又联合其他部委开展了网络侵权盗版的专项治理,仅在2006年底至2007年初的这次专项行动期间,就查处案件436起,关闭非法网站205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6起。

  他指出,在开展网络执法的过程中,新问题层出不穷,如果不掌握技术,不提高法律认识水平,就不能有效打击侵权盗版。坚决贯彻著作权法、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是进一步打击网络侵权盗版的基础性工作。足够的执法人员和熟悉版权业务的人才是提高执法能力的关键。此外,从大环境上讲,还需要加强公众教育。只有公众和权利人提高了版权保护意识,并予以配合,才能真正起到打击网络侵权盗版的效果。

  此次参加研讨的代表来自网络执法的重点地区——东北和华北,参会代表既有版权部门,,据悉,以后还将陆续对西北、西南、华东、华中等地区城市网络执法部门进行培训。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副司长许超,美国电影协会、香港海关等专家在会上发言。

刘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