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商标法》十二月一日起正式实施 解读新《商标法》七大变化

发布时间:2019-08-31 15:18:15


新修订的《商标法》十二月一日起正式实施 解读新《商标法》七大变化


立体标志也能注册商标麦当劳著名的金色拱门标志,可口可乐独特的流线型瓶身、绍兴饭店门前的孔乙己造型……这些消费者耳熟能详的形象,有望在12月1日以后成为首批被注册的立体商标,因为新的《商标法

》将商标保护客体从平面商标扩大到了立体商标和色彩组合商标。

  ■农民也能为农产品注册依据新的《商标法》,农民也可以为自己的农产品注册商标。

  新《商标法》总则第四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品商标注册。”依据此项规定,作家可为自己的作品申请商标注册,农民也能为自家的农产品注册。

  ■侵权赔偿额扩大到间接损失在商标侵权赔偿数额上,新《商标法》把损失赔偿由直接损失扩大到间接损失,包括权利人为打官司所支付的合理开支,这就纠正了过去“打赢官司赔了钱”的不公平现象。

  ■遏制恶意抢注行为新法将遏制恶意抢注商标行为,它放弃了“申请在先”原则,强调诚实信用。新《商标法》第三章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摹仿未注册驰名商标也要遭封杀新《商标法》第一章第十三条规定:“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终审权向司法部门转移不服商标评审委员会决定,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这是新的《商标法》赋予商标注册申请人的权利。

  据专家介绍,原先商标撤销的终决权在商标评审委员会,也就是商标的终审权在行政部门,而新的《商标法》则使其向司法部门发生了转移。

  新的《商标法》第三章三十二条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工商部门可直接销毁侵权商品按照原《商标法》的规定,工商部门对侵权商品只有责令其停止销售并对其进行处罚,而某些商家在停止销售后没几天会再次把商品摆上柜台,使侵权商品屡打不止,而依据新的《商标法》,工商部门可以直接销毁侵权商品,更加直接地打击侵权行为。(本报记者张蕙)

(华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