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对沂源县工商局请示报告的复函

发布时间:2019-08-14 21:19:15


发布部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布文号:
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商标的请示报告》,请转告该局:
  沂源县果品加工厂在罐头商品上申请注册的青龙山商标,目前仍在审查过程中,尚未成为注册商标,该厂擅自在青龙山商标标识上使用“注册商标”字样,是冒充注册商标行为,违反了商标法第 三十四 条规定,应予查处。
  临朐县书法社及周村印刷厂,违反《商标印制管理规定》,擅自印制注册商标,亦应依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附件:沂源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请示报告1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