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 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管辖和受理范围的暂行办法(2003年7月17日第24次审判委员会通过)

发布时间:2020-12-30 00:58:15



(2003年7月17日第24次审判委员会通过)
第一条 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的管辖和受理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
第三条 :
(一)专利权纠纷案件;
(二)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件;
(三)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纠纷案件;
(四)涉外和涉港、澳、台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
第四条 :
(一)诉讼标的额在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
(二)诉讼标的额在300万元(含300万元)以上的涉外和涉港、澳、台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
(三)在全省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

第五条 商标权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权益民事纠纷案件在以侵权行为地确定地域 管辖时,该侵权行为地不包括侵权结果发生地。
第六条 诉前侵止侵犯有关知识产权行为的裁定由民三庭作出,未设民三庭的由负责审理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的业务庭作出。
第七条 中、:
(一)商标权纠纷案件;
(二)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纠纷案件;
(三)专利权纠纷案件;
(四)技术合同纠纷案件;
(五)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纠纷案件;
(六)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件;
(七)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
(八)发明权、发现权和其他科技成果的权属、侵权、合同纠纷案件;
(九)网络域名纠纷案件;
(十)其他知识产权纠纷案件。
第八条 ,。
第九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附:知识产权案件受理范围分类
(一)商标权纠纷案件:
l、商标专用权权属纠纷案件;
2,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案件;
3、商标专用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
4、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纠纷案件;
5、未注册驰名商标侵权纠纷案件;
6、申请诉前停止侵犯商标专用权案件;
7、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证据保全案件。
(二)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纠纷案件:
l、著作权权属纠纷案件;
2 、委托创作合同纠纷案件;
3、合作创作合同纠纷案件;
4、著作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
5、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纠纷案件;
6、侵犯著作权纠纷案件;
7、与著作权有关权益(出版、表演、录音录像、播放)纠纷案件;
8、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件;
9、计算机网络作品著作权纠纷案件;
10、申请诉前停止侵犯著作权、与著作权有关权益行为案件;
11、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证据保全案件。
(三)专利权纠纷案件:
l、专利申请权纠纷案件;
2、专利权权属纠纷案件;
c 3、专利权、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
4、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
5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纠纷案件;
6、假冒他人专利纠纷案件;
7、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费纠纷案件;
、职务发明创造人、设计人奖励、报酬纠纷案件;
9、发明人、设计人资格纠纷案件;
10、申请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案件;
11、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证据保全案件。
(四)技术合同纠纷案件:
l、技术开发合同纠纷案件;
2、技术服务合同纠纷案件;
3、技术咨询合同纠纷案件;
4、技术培训合同纠纷案件;
5、技术中介合同纠纷案件;
6、技术成果转让合同纠纷案件;
7、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纠纷案件。
(五)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案件:
l、布图设计专有权权属纠纷案件;
2、布图设计专有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
3、侵犯布图设计专有权纠纷案件;
4、申请诉前停止侵犯布图设计专有权案件;
5、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证据保全案件。
(六)植物新品种纠纷案件:
l、植物新品种申请权纠纷案件;
2、植物新品种权权属纠纷案件;
3、植物新品种申请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
4、植物新品种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
5、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件。
(七)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
l、仿冒、伪造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纠纷案件;
2、仿冒企业名称或他人姓名纠纷案件;
3、仿造、冒用产品质量标志、产地纠纷案件;
4、垄断纠纷案件;
5、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
6、虚假广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
7、侵害商业秘密纠纷案件;
8、低价倾销纠纷案件;
9、附条件交易及搭售行为纠纷案件;
10、不正当有奖销售纠纷案件;
11、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纠纷案件;
12、串通招、投标纠纷案件。
(八)发明权、发现权和其他科技成果的权属、侵权、合同纠纷案件。
(九)网络域名纠纷案件:
l、网络域名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案件;
2、网络城名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
(十)其他知识产权纠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