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修改商标注册申请等书式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16 05:06:15


发布部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布文号: 工商标字[1993]第2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各商标代理组织:
四十七条的规定,我局对申请商标注册及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书式进行了修改。现将修改后的书式予以公布,自一九九三年十月一日起执行,原书式可继续使用至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附件:商标注册申请等书式二十七件(略)

一九九三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