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版权局23小时速破《征途》私服网游案

发布时间:2019-08-14 10:40:15


近日,国家版权局收到一封来自上海巨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感谢信,信中提到,巨人公司拥有版权的大型网络游戏《征途》遭遇侵权,黑龙江省版权局接到投诉后,经过前期侦查,仅用23个小时就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记者获悉这一案件线索后与黑龙江省版权局及双鸭山市文化市场稽查队取得了联系,通过多方电话采访最终了解到侦破此案背后的故事。

《征途》网络游戏是由巨人公司自主研发的第一款民族品牌的大型多人在线角色扮演游戏(2DMMORPG)网络游戏,该游戏开发历时近两年,耗资2亿元人民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获得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游戏发布后,在短短1年多时间内成为全球第三款同时在线人数突破100万的网络游戏。今年年初,巨人公司发现有人未经授权许可就非法利用互联网私自架设《征途》游戏软件的服务器端(即“私服”)牟利,且该私服与巨人公司享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征途》游戏服务器端程序版本一致,涉嫌侵权。

今年3月7日,黑龙江省版权局版权处接到巨人公司的举报,称涉嫌长期经营网络游戏软件《征途》私服的嫌疑人位于黑龙江省双鸭山地区。黑龙江省版权局对此举报高度重视,该局副局长张雨虹做出批示并与版权管理处研究部署了案件的查办工作。版权处随即联系巨人公司,就有关案情及查处案件涉及的技术问题做进一步调查了解,巨人公司也表示将派代表赴黑龙江协助调查。3月11日,黑龙江省版权局版权管理处下发《案件交办函》,责成双鸭山市文广新局联合公安机关开展前期调查取证工作。

根据举报人提供的《征途》私服网站的IP地址和银行账号等涉案信息,专案组分成4个小组连夜对涉案的2个《征途》私服网络游戏网站进行监控并进行截图取证。3月15日8时,专案组利用技术手段对设在境外的2个《征途》私服游戏网站的IP地址进行锁定,迅速查明IP地址跳转路径,锁定网络提供服务商。同时协调网络提供商提供涉嫌侵权犯罪服务对象的姓名、联系方式、网络地址等注册信息。根据注册信息,专案组协调公安机关查询户籍信息,通过户籍信息与注册信息的比对,发现嫌疑人户籍信息与网络注册信息及举报人提供的嫌疑人银行开户信息完全相符,案件摸排取证工作取得重大进展,犯罪嫌疑人及居住地被初步锁定。经调查确认,当地农垦红兴隆管理局二九一农场刘某有重大嫌疑。

15日17时,,同权利人代表驱车前往嫌疑人所在地进行抓捕。在农垦二九一公安分局的配合下,。经执法人员和权利人代表对室内工作的3台计算机的现场查验证实,3台计算机正在远程控制其设立在美国和韩国的《征途》私服服务器,执法人员进入房间时,刘某正在通过客服QQ销售私服装备进行牟利。嫌疑人刘某也对其开设《征途》私服服务器的事实供认不讳。执法人员当场使用嫌疑人的电脑远程勘察了位于韩国的《开心征途》私服服务器及美国的《超越征途》私服服务器并依法扣押了涉案的7张银行卡、5张存折、3部手机、6个银行U盾、2台计算机、1台笔记本电脑及案件相关设备。

经连夜突审,嫌疑人刘某初步交代,其从2009年2月开始架设《征途》私服服务器,为逃避打击,其服务器一直架设在境外(美国、韩国),非法经营额已达40万元,非法获利28.5万元,注册玩家1.3万余人。

3月16日7时,经过专案组连续23个小时的工作,涉案嫌疑人刘某等为逃避打击架设在境外的2个私服游戏网站被成功捣毁,架设在境外的2个私服被依法取缔并关停。根据《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由于该案涉案金额巨大,涉嫌侵犯著作权刑事犯罪,。3月16日,刑事拘留,4月21日,犯罪嫌疑人被双鸭山市岭东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现已进入公诉阶段。

据黑龙江省版权局版权处副处长邱鸿程介绍,这起案件是黑龙江省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期间成功破获的一起较为典型的侵犯著作权案件,国家版权局及权利人巨人公司对此案高度关注。目前,专案组正继续深挖其同伙和上线,追根溯源。

,双鸭山市文广新局的高度重视是案件成功查办的重要条件。3月14日,在接到黑龙江省版权局的《案件交办函》后,双鸭山市文广新局立即召开局长办公会,研究部署案件查办工作,并责成双鸭山市文化市场稽查支队立即成立双鸭山市“3·15”网络侵犯著作权案专案组,迅速进行案件查办工作。

“充分发挥"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组织协调作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优势是案件得以迅速侦破的重要原因。”何东春说。在该案件查处中,专案组通过积极协调公安机关和网络服务提供商进行调查取证,使得专案组及时准确地掌握了嫌疑人的各种涉案信息及犯罪证据,为该案件快速破获提供了保障。在此案中,专案组还聘请了上海辰星电子数据司法鉴定中心对涉案的设备和数据进行了鉴定,并形成了具有法律效力的鉴定报告,使案件的查办做到了证据确凿、定性准确。

何东春告诉记者,他在查办此案的同时也发现,在此类案件中,仍存在四个方面的难点问题需要解决:一是互联网与传统行业相比,其产品或服务均在互联网平台上运营,与用户不直接接触。在获得案件线索方面具有很大局限性。二是此类案件取证过程中,版权执法人员存在技术劣势,对网络经营活动采用录像、拍摄等方式进行前期取证,对案件的定性作用有限。一旦非法经营者发现被调查,可通过远程操作迅速销毁证据,轻易转移承载IP和物理地址。此外,通常此类案件都涉及跨地域问题,异地调查取证的沟通和协调工作加大了调查取证的工作量,寻求各部门配合和通讯企业的支持也会增加调查取证的时间。三是非法经营网络游戏的单位或个人通常在页面上提供虚假信息,即使执法人员掌握了确凿的违法经营证据,也会因为找不到相关责任人而不能进行进一步调查,只能采取对违法网站进行关停的做法。四是在此类案件中,多数非法经营单位和个人采用租用空间或服务器方式开展非法经营,一旦被查处,他们会采用迅速转移服务地址更改IP地址等方式逃避打击,追求每个案件的完美执行也将大大增加办案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