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产业做大做强需要金融深度融合

发布时间:2019-08-13 04:44:15


文化产业的做大做强需要金融的深度融合,我国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已经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当前还应进一步借鉴国际经验,加快金融创新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步伐。未来金融与文化产业融合的着力点将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全方位推进市场化体制改革,排除体制机制障碍。文化创意产业有着自身的行业特点和发展规律。应进一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降低行业进入壁垒,减少管制性措施,使文化创意产业能够真正按照自身规律健康发展。在放松文化市场管制的同时,健全各方面制度,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理顺各项工作机制。,加大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进一步完善无形资产评估、转让和登记等相关制度,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版权等各类无形资产二级交易市场,切实保障投资者、债权人和消费者的权益。

  二是完善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产权是文化创意产业的核心资产。目前知识产权评估、交易、质押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的不健全是制约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推广的主要原因,特别是目前版权质押环节存在缺乏“公示”、无法对抗第三方的问题,建议相关部门完善版权等无形资产登记、评估、转让、变现等环节的规定,根据《物权法》修订有关质押登记规定。

  三是对文化创意企业进行必要的市场细分,根据不同特点开展创新服务。针对文化创意产业不同行业特点,商业银行应根据企业的成熟程度和风险状况,开发符合行业特色和企业需求的各类金融产品。对于成熟期、经营模式稳定、经济效益较好的文化创意企业,要优先给予支持,并以这些企业为龙头,积极开展对上下游企业的供应链融资,支持企业开展并购融资,促进产业链整合。对于具有优质知识产权、版权等无形资产的企业,商业银行可以通过知识产权、版权质押贷款满足企业融资需求。对于具有稳定物流和现金流的企业,可发放应收账款质押、仓单质押贷款。对于租赁影视制作基地和设备的企业,可发放融资租赁贷款。对于融资规模较大、项目多的企业,可开展银团贷款、组合贷款。

  四是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推动信贷资金进入文化创意产业。可以考虑由政府设立产业基金,政府每年对基金给予一定投入,在此基础上吸引社会资金进入。加强与商业银行合作,通过建立财政资金与银行信贷资金配套发放的贷款机制,或者对商业银行设立风险补偿基金,以鼓励商业银行对风险较大但具有较高效益的文化创意企业发放贷款,并对金融企业实施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可以安排部分财政资金用于支持文化创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建设,建立专门的企业信用担保基金和区域性再担保机构,以参股、委托运作和提供风险补偿等方式支持担保机构的设立与发展。

  五是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扩大文化创意企业直接融资规模。应推动符合条件的文化创意企业面向市场融资;同时鼓励风险投资基金介入文化创意产业;并积极完善产权交易平台,开展面向文化创意企业的产权交易业务和股权托管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