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编辑分工和编辑流程——《图书编辑工作基本规程》修改建议

发布时间:2019-08-23 06:23:15


中国编辑学会于2007年9月召开了第12届年会,这次年会的主要议题是研究修订《图书编辑工作基本规程》。会议提出,制定编辑新规程,“要吸收编辑理论和编辑实践研究的创新成果”,“要科学合理,有利于操作”,做到“评判标准化,运作程序化,管理制度化,。[1]笔者认为,新规程应符合编辑规律,既要反映编辑学理论发展的最新成果,考虑和吸收当前图书出版的新情况和新思路,又要适应我国出版体制改革的需要,适应市场化的需要,以促进图书出版业繁荣发展。建议新的《图书编辑工作规程》在总述部分首先明确图书编辑工作的方向、目标和性质,同时增加“编辑分工与职责”的内容,对编辑的分工及其对应的工作性质、功能、职责和要求作出具体的表述;另外,对编辑流程的修订应更加科学和规范,在突出加强对书稿质量控制的同时,允许内容三审以外的策划、文字加工、设计制作和校对等环节由社外专业机构或人员完成。

一、编辑分工

刘杲先生在《关于编辑规律的几点认识》一文中提出:“编辑的基本规律是编辑人员以出版文化为目的对作品进行选择和加工。” [2]其中,编辑选择包括策划(包括组稿)和审稿,前者是“对资源的选择、对主题的选择和对作者的选择”,后者“也是编辑选择,决定对作品的取舍,决定对采用的作品进行加工的具体要求”;而编辑加工是对决定采用的稿件进行加工整理,使书稿内容的表现形式更完美,符合相关的出版标准和规范。既然编辑工作的基本规律是选择和加工,编辑的分工及其职责也应符合这一基本规律。根据编辑工作基本规律,建议将编辑工作分为策划、审稿、文字编辑(加工)、校对和整体设计与若干部分,对应设立策划编辑、文稿编辑、文字编辑、校对和设计编辑(或称美术编辑)等岗位。其中,策划编辑和文稿编辑分别负责选题策划和审稿,属于内容控制;文字编辑和校对负责稿件的加工整理,属于规范控制;设计编辑负责图书的整体设计,其对图书封面或插图美术作品的选择也可看做是一种编辑选择,而对内文版式的设计可看做是对书稿表现形式的加工,属于外部形态控制。上述这些分工的出发点是承认人的能力和精力是有限的,让每个人做他最擅长的事。[3] 以上分工是基于编辑各个环节工作性质的不同,在严格控制程序的前提下,应允许具备条件的编辑人员兼任不同环节的编辑工作。编辑分工及其对应的职责和功能见下图。

1.策划编辑

策划是图书出版工作的龙头。图书策划工作包括提出构想、确定作者、形成写作大纲、跟踪编写进程、协助作者完成书稿和提高书稿质量、拟订完整的出版方案。策划编辑负责图书出版全过程的控制和协调。

策划编辑要了解国家关于图书出版的政策、法规和规范;要求知识面广、视野开阔、信息灵通,有很强的社交和协调能力;还要了解财务知识,精通成本核算;对图书市场有充分的了解,必须了解同类书的出版现状及读者的需求,精通市场推广策略;对于非小说类图书,还要对其所属领域有深入的研究,熟悉该领域的热点问题和最新动态;同时,要有独特的眼光,能够不断寻找和发现新的亮点。

出版社应设立专人或部门负责图书的整体策划工作。具备条件的策划编辑可以担任审稿工作,也可以只担任策划编辑。一方面,出版社内部多是由编辑室主任或者社领导从事策划工作,他们同时承担大量的复审或终审工作和其他任务,精力有限;另一方面,近年来社会上出现了一批优秀的文化公司或工作室,他们策划了许多优秀的图书,新的《图书编辑工作基本规程》应符合时代发展的潮流,允许并鼓励优秀的社外机构或个人从事图书策划工作,但对书稿内容的把关,即书稿的三审工作,必须由出版社内部人员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