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某因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判刑并处罚金

发布时间:2019-08-23 06:56:15


26台 制衣设备,20来个工人,租两间民房,这就是丰顺县汤坑镇一家制衣厂制作“国际名牌”服装的全部“硬件”。近日,这一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的小作坊被公安机关一窝端,假冒注册商标罪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

  黄某是丰顺县汤坑镇的一位农民,去年底,他办起了小型制衣厂。今年春节后,黄某的朋友曾某给他介绍了一个大单:由他提供布料和商标,黄某则根据货主提供的款式加工成“Adidas”品牌的服装,第一次下单就是2000多件,每件加工费3元。

  货主对先期出厂的500件成衣深表满意,这让黄某信心倍增,他又招募了8名工人,准备大干一场。今年3月14日,,对黄某的制衣厂进行突击检查。现场查获了涉嫌假冒“Adidas”商标的服装共计610件。

  当被告知其涉嫌假冒注册商标时,黄某连忙谎称该厂的老板是曾某,自己只是打工的。但随后的几天,黄某惶惶不可终日,于是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文章来源:梅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