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闻出版总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9-08-13 23:31:15


  2004年7月1日,行政许可法》开始实施。与此相适应,我署进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实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工作也基本完成,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我署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的总体情况
,我署自2001年10月开始认真开展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工作,在总署党组的领导下,取得了显著成果。,总署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认真清理。清理的范围是:一块是由总署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由法律、行政法规,如《印刷业管理条例》设定的印刷企业设立的审批和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的核发。这次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清理范围也是如此。通过认真细致的清理,,总署共清理出行政审批项目共101项。
,我署有5项取消:1、出版超额品种挂历审批;2、出版向港澳台地区及海外发行的繁体字版本图书核准;3、出版向港澳台地区及海外发行的繁体字版本报纸核准;4、出版向港澳台地区及海外发行的繁体字版本期刊核准;5、出版向港澳台地区及海外发行的繁体字版本音像制品核准。
、改变管理方式82项,我署有4项取消:1、书刊印刷国家级定点企业审批;2、书刊印刷省级定点企业审批;3、在京举办新闻发布会登记;4、。
  《行政许可法》颁布后,。为此,,对进一步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与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做出了具体安排和部署。根据这个通知的要求,我署首先重新清理了有关行政审批事项,这次清理出行政审批项目125项,其中行政许可项目有109项,非行政许可项目16项。去年12月底,。
,对我署经过再次清理上报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审核,提出了初核意见,剔除了一些不属于审批事项的项目,并对一些项目进行了合并,结果是我署共有69项行政审批项目(包括行政许可类审批项目和非行政许可类审批项目)。,,我署的行政审批项目取消19项,下放5项,保留不变45项。,附件1第238至256项,附件3第20至24项)。
  我署保留不变的45项行政审批项目中,有行政许可类审批项目40项,非行政许可类审批项目5项。其中,对于40项行政许可类审批项目,从设定的法律依据上,可以分为两大类:一是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审批项目,二是属于非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审批项目。
  我署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审批项目共有20项。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这20项行政审批项目具有合法依据,,属于保留的范围,。这20项行政审批项目具体是:
  1.设立图书出版单位审批;
  2.图书出版单位变更名称、主办单位或其主管机关、业务范围,合并或者分立审批;
  3.设立互联网出版机构审批;
  4.互联网出版机构变更名称、主办单位或其主管机关、业务范围,合并或者分立审批;
  5.设立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审批;
  6.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变更名称、主办单位或其主管机关、业务范围,合并或者分立,新增或者改变连续型电子出版物名称、刊期审批
  7.设立音像出版单位审批
  8.音像出版单位变更名称、主办单位或其主管机关、业务范围,兼并或者合并、分立审批
  9.设立音像(音带、像带等)复制单位审批
  10.音像(音带、像带等)复制单位变更业务范围,兼并或者合并、分立审批
  11.报纸、期刊创办审核
  12.报纸、期刊变更名称、业务范围、主办单位或者其主管机关审核
  13.报纸变更刊期审批物经营许可证核发
  16.设立出版物进口经营单位审批
  17.(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期刊、互联网出版机构)出版重大选题备案
  18.在境内举办境外出版物展览审批
  19.进口出版物备案
  20.接受境外机构或者个人赠送出版物审批
  属于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非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审批项目,我署共有20项。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这20项属于无合法依据的情况,,将这20项审批项目予以保留,,附件第315至334项)中列明的以下项目:

  2.设立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审批
  3.著作权涉外机构、国(境)外著作权认证机关、外国和国际著作权组织在华设立代表机构审批
  4.只读类光盘生产设备引进、增加与更新审批
  5.设立中外合资、合作和外商独资出版物分销企业审批
  6.非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委托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复制计算机软件、电子媒体非卖品审批
  7.电子出版物制作单位接受境外委托制作电子出版物审批
  8.设立电子出版物发行单位审批
  9.出版物发行单位变更名称、业务范围、地址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批
  10.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改变业务范围、合并或者分立审批
  11.期刊出版增刊审批
  12.期刊变更登记地审批
  13.设立省内出版物连锁经营企业审批
  14.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电子出版物(含互联网游戏作品)审批
  15.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与境外机构合作出版电子出版物审批
  16.电子出版物进口单位进口电子出版物制成品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