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出版总署出台推进和规范出版物发行连锁经营的若干意见

发布时间:2019-08-24 17:55:15


  为深化出版物发行体制改革,提高出版物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增强我国出版物发行企业的竞争力,促进发行生产力更大发展,。
  《意见》认为,连锁经营的基本形式是以经营出版物为主、使用统一商标的若干门店或企业,在总部的统一管理下,以实现规模效益为目标的经营组织形式。出版物发行连锁经营企业应由10个以上的门店组成,实行规范化管理,做到统一标识、统一进货、统一配送、统一信息、统一服务、统一管理等“六个统一”,可以采取直营连锁、自由(自愿)连锁和特许(加盟)连锁三种形式。
  《意见》要求发展出版物连锁经营应该遵循的原则有:坚持将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做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提高出版物的市场覆盖率,努力满足读者需求;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深化体制和管理创新,推动出版物连锁经营向科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遵循连锁经营的规律,探索适合我国国情和出版业特点的连锁形式;遵循市场法则,防止贸易壁垒、市场垄断和不正当竞争;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逐步推开,防止一哄而上,力戒形式主义。
  《意见》还提出了连锁经营网络建设的总体布局和工作重点。到2005年,在全国初步建立起以大型连锁集团为主导,经营布局合理、供应网络完善、业态结构优化、企业管理先进、群众购买方便的出版物销售体系。培育覆盖全国的大型连锁经营企业6-8家,具有一定规模的连锁经营企业50家,其中新华书店系统不少于30家,连锁店铺数目达到5000个以上,年纯销售额(不包括教材)不低于当年出版物纯销售总额的25%。连锁经营网络建设的工作重点是:以发行集团和条件比较好的新华书店作为连锁经营的主体。同时鼓励出版集团、报业集团、、管理规范的国有流通企业开办出版物经营连锁店;以大中城市为中心、以发行集团为龙头,以大中型书店为骨干,以针对不同细分市场的专业出版物零售店、社区便民店、书报亭、读者俱乐部、网上书店等为补充,逐步形成连锁经营网络;在发展直营连锁的基础上,发展特许(加盟)经营、自愿(自由)连锁等多种经营组织形式,不断扩大出版物连锁经营的规模效益;借鉴国内外流通领域的先进管理经验,逐步实现出版物连锁经营的企业规范管理。在“六个统—”前提下,保证企业管理有章可循,信息系统畅通无阻,经营活动快捷准确;注重连锁企业的品牌经营。增强核心竞争力,提升品牌形象,发挥品牌效益。
  《意见》要求各发行集团要在今年8月底前制定出物流中心整体改造和建设方案,并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初步建立起适应本地区出版物发行特别是连锁经营需要的物流基础及配套设施。北京、上海、辽宁、广东、四川、陕西要抓紧建立大型物流配送中心,形成东西南北中相互关联、相互竞争、相互促进的出版物物流网络体系。
  《意见》提出了加快信息网络建设和人才培养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