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被强执因拖欠版权费

发布时间:2021-05-03 16:27:15


  核心提示:小编获悉,国家一级编剧、著名导演王某任法人的一家影视文化传播中心因欠付370万元版权费,。近日,。随后,王某承诺还款。以下是相关报道。

  2003年12月5日,北京一家石化公司下属电视台和一家艺术中心作为乙方,与作为甲方的王某影视中心签订协议书,约定甲方购买乙方拥有版权的20集电视连续剧《拒绝末日》,甲方付给乙方版权款380万元。

  2009年,,称该影视中心仅付了10万元版权款,要求其支付余款。双方和解后,影视中心仍迟迟不付钱。最终,石化公司申请强制执行

传唤,王某方才到庭。在问话过程中,王某表示无偿还欠款能力,法官带着他前往影视中心注册地进行搜查,但发现注册地仅是一处空房间,没有任何财产。

  执行法官多次向王冰河释法明理,充分告知其不履行还款义务的法律后果,在强制执行压力下,王某主动告知法官该公司实际经营场所在大兴区星光影视园,。

  采取强制措施后,法官又连夜做王某本人的思想工作,从名人依法履行法律义务、保持良好社会形象的角度引导说服其积极想办法,尽快履行还款义务。最终,王某制定了还款计划,并提供了其弟名下一处110平方米的房产和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另一传媒公司拥有版权的《大唐诗圣》连续剧版权作为担保,承诺尽快履行还款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