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松下完胜欧盟反倾销调查

发布时间:2019-08-29 14:30:15


2006年11月16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喧嚣了近一年的彩色显像管反倾销调查做出最终裁决:终止对原产于中国、韩国、马来西亚和泰国的反倾销调查,决定给予北京·松下彩色显像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松下)市场经济地位,并判定其倾销幅度为零。据悉,这是中国企业应诉欧盟反倾销调查的27年历史上共约150起案例中,单个企业直接判定倾销幅度为零的第一家。
  2006年1月11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于中国、韩国、马来西亚和泰国的彩色显像管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该调查是应TaskforceagainstunfairbusinessinEurope(TUBE)代表两家欧盟生产商——ABEkranas和EcimexGroupA.S.于2005年11月29日提起的申诉而发起的。
  北京·松下在2005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的调查期内,向欧盟销售约8000只彩管,金额约为70万美元,主要涉案产品为29型和34型两个品种,这些产品均有盈利。据悉,调查期内,中国向欧盟销售彩管共约36万只,该公司产品仅占2%左右。
  面对欧盟的反倾销调查,北京·松下确信自己在市场经济原则下进行了公平公正的经营,决定积极应诉欧盟反倾销调查,把它作为公司扩大出口,增加国际市场份额的铺路石。
  在各关联公司以及政府部门的积极支持和配合下,在专业律师的正确指导下,北京·松下上下协同一致,高效完成了庞大的应诉工作,包括抽样调查问卷、市场经济地位问卷、综合问卷的制作以及欧委会调查官员两次规模庞大而详尽的实地核查应对工作。欧委会调查官员最终确认北京·松下在商业决策和成本、会计制度、资产以及过去非市场经济制度的影响、法律环境、外汇五方面完全符合市场经济地位的标准,特别对该公司实行的部分环境指标大大领先于欧盟大加赞赏,裁定给予其市场经济地位,倾销幅度为零。
  业内专家表示,欧盟的反倾销调查终止公告,真实地反映出北京·松下是在市场环境下良性运转、公平竞争参与国际贸易的企业。同时,亦证明了中国在法律环境、外汇体系及市场经济建设方面是值得肯定的。这为中国彩管产业应诉欧盟反倾销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并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链接 欧盟反倾销法律制度
  欧盟是最早对中国提起反倾销的地区。1979年欧盟就对中国的机械闹钟和糖精钠提出了反倾销指控,到1999年底,欧盟对中国的反倾销案件已有80起。1990年以后的调查占总数的70%以上,是西方国家中对我国进行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地区。20多年来影响我国约10%的出口,损失在30亿美元以上。我国已成为欧盟反倾销措施的首要目标。
  欧盟在1968年制定了第一部反倾销法,这个法律的具体规定后来经过多次修改。现行的法律是1996年生效的,目的是将世贸组织反倾销协议中的基本规则纳入欧盟的法律,这个法律被称为第384/96号条例。

时间:2006-12-18
作者:薛志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