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注册的转让和删减在我国的效力
发布时间:2019-08-17 10:05:15
转让人未依法申请一并转让的,商标局通知国际商标注册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改正;期满未改正的,商标局决定该转让在中国没有效力,并向国际局作出声明。
删减内容不符合我国商品或服务分类要求的,商标局决定该删减在中国没有效力,并向国际局作出声明。
删减内容不符合我国商品或服务分类要求的,商标局决定该删减在中国没有效力,并向国际局作出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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