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受法院委托调解劳动争议具法律效力

发布时间:2019-08-20 16:32:15


  10月29日讯近日,,调解劳动争议案件工作的意见》,今后,。与一般的人民调解不同的是,工会受委托调解完毕后,所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近年来,,而且劳动争议案件的类型日趋复杂,涉及劳动关系的方方面面,集团诉讼所占比例较大。

  记者了解到,劳动争议案件的大幅增长,,也与劳动争议案件很低的诉讼费有关。尤其今年4月新的诉讼收费办法实施以来,每件劳动争议案件只收10元,如果以调解结案的话,还要减半收取,即只收5元。。但与此相矛盾的是,审判力量严重不足,案件审理难度增大,因此需要社会其他力量参与进来,共同完成纠纷处理。

  处理劳动争议,工会组织有很大的优势。从去年开始,。青岛

,到今年7月,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52件,委托工会组织调解37件,结案35件,调解成功率达94.6%。此后,,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日前,。

  《意见》规定,,可以根据案件审理的需要,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将部分劳动争议案件委托工会组织进行调解。工会组织调解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设置专门的调解室和确定专、兼职的调解人员。接受委托后,应在5日内指定调解人员,调解期限一般为30日,也可由当事人协商确定调解期限。在期限内调解不成的,。达成调解协议的,,由双方当事人、调解人员、审判人员及记录人员签字后即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