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有显著的进步?

发布时间:2019-08-09 02:20:15


二十二条第三款所说的“有显著的进步”、“有进步”,是指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同现有技术相比,其技术方案具有良好的效果。其中“显著”一词表明对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的进步的要求在程度上有所不同。这里所说的效果具有广泛的含义,它不仅包括从技术角度来看的效果,也包括从社会意义来看的效果。例如,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克服了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和不足、使某项已知技术有了新的用途、对保护生态环境或者保护稀有动物有益等等,都可以认作是本条第三款所要求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