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种类

发布时间:2019-08-18 10:58:15


  我国刑事辩护的种类包括哪些?刑事辩护包括自行辩护委托辩护指定辩护。下面由小编为您详细介绍指定辩护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我国刑事诉讼中辩护的种类有自行辩护、委托辩护和指定辩护三种。

  指定辩护:

  指定辩护三点:(1)前提,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2)时间,审判阶段;(3)主体,;(4)对象,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适用指定辩护的情形有应当指定(强制)辩护和任意(可以)指定辩护。

  1、应当指定辩护

  (1)共6种人。对于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而具有下列情形之—的,:①盲、聋、哑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②开庭审理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2)对于强制辩护还需要理解以下两三:第一,应当指定辩护的前提是,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如果被告人已经委托辩护人了,;第二,,必须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而不是强制被告人必须委托辩护人;第三,一审、二审都应当指定。

  2、 任意指定辩护

  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经济困难标准的;

  (2)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庭经济状况无法查明的;

  (3)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属经多次劝说仍不愿为其承担律师费用的;

  (4)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的;

  (5)具有外国国籍的;

  (6)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起诉意见和移送的案件证据材料可能影响正确定罪量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