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物价局关于核定商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9-08-30 13:27:15


湖北省物价局关于核定商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1-03 生效日期: 2003-01-03 发布部门: 湖北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鄂价房服函[2003]1号

湖北华中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定商标代理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请示》(鄂华中商标字[2002]002号)收悉。鉴于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所属商标事所脱钩改制为湖北华中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根据国家计委等六部委《关于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为促进我省商标代理事业的发展,规范商标代理服务收费行为,经研究,现将你公司商标代理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批复如下:
  商标代理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
  1、 商品和服务商标注册 每件 650一1000元
  2、 集体商标注册 每件 800一1500元
  3、 证明商标注册 每件 800一1500元
  4、 补发商标注册证 每件 500一800元
  5、 转让注册商标 每件 650一1000元
  6、 商标续展注册 每件 650一1000元
  7、 续展注册宽展 每件 200一300元
  8、 商标评审 每件 800一1500元
  9、 商标评审延期 每件 200一300元
  10、商标异议、争议、注册不当 每件 650一1000元
  11、商标变更事项 每件 300一500元
  12、出具商标证明 每件 50一 100元
  13、撤销三年不使用商标 每件 600一1000元
  14、拟定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每件 200一300元
  15、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 每件 100一200元
  16、商标注册 每件 50一100元
  17、商标设计 每件 300元以上面议
  18、商标咨询 每件 50一100元
  19、商标查询 每件 100一150元
  20、商标侵权案件调查、取证 每件 双方面议
  21、商标侵权案件诉讼 每件 双方面议
  22、国内商标到国外注册 每件 双方面议
  23、其他 每件 双方面议
  二、商标代理服务收费应遵循“公开、公正和自愿委托”的原则,并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三、实施收费前,须到省物价局办理《湖北省经营及服务价格监审证》,并按规定接受年度审验。
  以上收费自二○○三年一月五日起执行。


二○○三年一月三日